正局长杀副局长案一审
广东遂溪凶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10:30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12月17日专电 (记者 孔博 肖文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下午对湛江市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宣雄杀害副局长陈振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宣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陈振华亲属经济损失350208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2月30日,时任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宣雄在组织部门到其单位考察领导班子成员后,听到有人议论副局长陈振华将要接替他当局长,认为陈振华欲抢占其职位,遂心怀不满,并产生杀害陈振华的念头,随后购买了一把扳手藏在办公室,伺机作案。

  2007年1月3日9时许,宣雄乘陈振华在办公室内值班之机,取出扳手藏在身上进入陈振华的办公室,乘陈振华不备用扳手猛击其头部。陈振华倒地后,宣雄又用扳手打击陈振华的面部数下致其不能动弹,接着用裁纸刀将陈振华双手腕的血管割断。在确定陈振华死亡后,宣雄携带作案工具逃离现场。

  案发当天,宣雄由其亲属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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