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5万份无主档案认领者稀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15:38 北京晚报
北京3.5万份无主档案认领者稀少(图)
档案袋

  5000多份档案,仅有200多人前来认领。这是记者上午从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得到的数字。为期一个月的该中心及18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首批长期失去联系的流动人员档案公示刚刚结束,3.5万份弃档应者寥寥。

  曾经密切关系公民“政治前途”、一度被国人视如生命的档案,在加速度的社会变革中正遭遇越来越多的尴尬。

  一份完整的干部人事档案

  -履历材料

  -自传材料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以及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离奇案

  七旬老人“退休”退进死胡同

  十年寻找、一次仲裁、两次庭审,今年重阳节早晨,73岁的杨瑞兴拿着败诉的终审判决发现,自己的“退休”退进了一条死胡同。

  1994年4月8日,中国三峡经济发展总公司向杨瑞兴当时工作的中国包装总公司发出了一封《干部商调函》。一个月后,杨瑞兴的档案被转往三峡公司,但是与档案同时发出的介绍信上,“工资转移证”一栏却是空白。

  发现这一问题的三峡公司表示,没有干部调转信和工资转移单,档案无法接收,也没办法给他安排工作、发工资。杨瑞兴只得回去继续办理调转手续,事情拖了下来。随着公司迁址,杨瑞兴和中国包装总公司失去了联系,“单位找不到了,我成了无组织‘游民’”。

  杨瑞兴几经打听,终于在2005年底找到了中包公司。对于他提出的“退休”要求,公司答复:“退休事宜应由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此时,已年过70的杨瑞兴才知道自己的档案当年并未转回。于是,杨瑞兴又开始了另一场寻找——寻找“消失”近十年的档案。结果令他始料未及:三峡公司早已“不存在了”。向有关部门求助的杨瑞兴几经辗转,终于在一家名为国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单位找到了自己的档案。

  2006年,国宇经济发展总公司答复杨瑞兴:杨的档案是暂存该公司,但“其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及缴纳

社会保险和相关材料均在原单位”,杨瑞兴和国宇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劳动关系。杨瑞兴要想退休,还得去找“原单位”。

  两头碰壁的杨瑞兴无奈提起了劳动仲裁。今年3月2日,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过时效”为由否定了杨瑞兴的申诉请求,他随后提起的诉讼也相继败诉。

  中包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认为:“档案走了,劳动关系就变了。档案转走,不可能不转工资关系。转出程序没有问题,如果有过错,法院肯定会追究。即便工资关系没有转,也不影响劳动关系变更这个事实。”

  而在杨瑞兴的代理律师郭宝昌看来,当年两家公司之间的档案传递过程存在纰漏,导致杨瑞兴现在无法退休的局面,现在不应该让当事人独自承担不良后果。

  调 查

  缺损档案有如定时炸弹

  “不全的档案搁在我们手里会是定时炸弹。”一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他一旦要调走,那么他的档案转走时,别人也不会接收,他档案所缺的材料谁给补啊?如果年代比较久了,没办法找到当时保管档案的人,那怎么办?特别是一些档案里必须有的资料:比如工资定级表。”如果档案资料不完整,只能退回。

  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大批企业关、停、并、转,新的用工制度逐渐建立,人员流动性增加,职工的档案管理逐渐与企业分离。人们对档案的态度随之剧变,公民本人和管理者对档案的轻视导致一些档案丢失缺损,甚至自持档案者也大有人在。

  这些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档案如同潜伏的水雷,看似风平浪静,一旦引发却会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他(杨瑞兴)还算是幸运的,至少他的档案还在”,从事法援工作的郭宝昌接触过不少因档案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还有很多人的档案辗转这么多年,根本就找不到了。”

  荒唐事

  挂档三年单位名字说不全

  “收我档案关系的单位,门朝哪儿开我都不知道。”在北京工作3年的林菁自嘲地说。大学毕业那年,老家在浙江的林菁在北京找到了一份广告公司的工作。公司承诺缴纳各种保险,但是不能解决户口,相应地也就无法接收她的档案。

  详细咨询了学校老师和公司人事部门后,林菁被告知她的档案可以选择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然而,就在她专门请假回家去人事局转档案时,打听到了一个关于“身份”的说法:大学毕业的她如果走毕业分配的程序,到事业单位工作,就能继续保持“干部”的身份。如果档案转到了人才服务中心,这个“干部”身份就没有了。

  本来林菁打算不理会这个“不能当饭吃”的“身份”问题,可是父母听说之后决定还是慎重处理。于是,父亲托朋友转了几个弯,终于把档案“放”到了一家能够保留她干部身份的事业单位。事情办完之后跟同学们一聊,林菁才发现其他同学也有用这个法子的。

  林菁从没迈进过挂档单位的门槛,甚至连这家单位的名字也没记全,这个存管着自己人事档案的地方和她似乎没有任何关系。这样做到底会不会有问题,就像那个“干部”身份一样,林菁自己也说不准。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刘尔铎博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事档案在我国现在社保体系中起的作用“并不直接,只是起到一个验证社保享受者实际情况的佐证作用。如果登记的社保材料齐全,基本不需要档案。如果材料不全,档案可以作为一个证明。”

  的确,当求职、结婚、因私出国……都不再和档案直接挂钩时,档案的政治色彩早已让位,身份证明等功能也逐渐丧失,这个大多数人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越来越淡出人们的视线。根据2006年的一次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级人才流动中心代管的三四百万份人事档案中,至少有60多万份被“弃档”。

  调 查

  神秘档案并非无关痛痒

  这个写着我们自己名字的大十六开密封牛皮纸袋里,究竟装着什么东西?恐怕没几个人能说全。

  源自干部人事档案制度的“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的规定,也应用在了其他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中。如果档案袋被打开过,里面的资料就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实,如果档案资料有缺损,则需要到原单位补充确认。而攥在自己手里的档案必须交回原单位、学校或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同时还得克制好奇心,不要私自查看自己的档案。

  刘尔铎博士表示,从发展趋势来说,“如果不是官员,档案对普通人而言作用不大”。如今,人们对档案的感观早已改变,但是和户籍制度调整的各种尝试不同,人事档案制度始终未作变动。因此,在现行的档案制度下,档案在我们的生活中并非完全无关痛痒。

  实际上,在报考

公务员和研究生时,档案就必须跳出来发挥作用。在工资调整、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公务出国政审、党团关系调查等多个方面,都需要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在交纳社会
养老保险
金和退休后保险金的发放问题上,个人档案记录的工龄、工资、待遇、职务等也将成为参考依据。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健认为,鉴于档案在人们职业发展过程中可能起到的重要作用,“轻视档案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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