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析中央机构大部门制:权力制衡将成改革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00: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中共十七大闭幕之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逐渐清晰,“大部制”呼之欲出。有关人士日前指出,未来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将逐步向“宽职能、少机构”的方向发展,国务院所属机构中的一些部门将进一步整合,采取“大部门有效管理体制”。

  -大国土建设部=区划+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

  -大农业部=农业+粮食+林业等

  -大交通部=交通+铁道+航空+公路+水运+邮政等

  -大文化部=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文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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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管理成本庞大

  专家指出,政出多门对于管理成本的消耗是巨大的,国务院除办公厅外,共有内阁部门二十八个,特设机构一个、直属机构十八个、办事机构四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十个、直属事业单位十四个,另外还有一百多个议事协调机构,数量之多、类型之多、分工之细难以想象。参考现代各国政府管理的一般规律和经验,就组织结构而言,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由十至十五个政府部门组成较为适当,政府组成部门有合理的决策与执行组织结构。

  对比其他国家,美国总统内阁为十三个部门,日本内阁设一府十二省厅,德国为十五个部门,英国为十八个部门。而中国政府的部门数量甚至可以达到某些国家的两倍到三倍。其中巨大的管理成本,更达到了许多西方强国的数十倍。如果能从大部制入手,合并功能相近的部门,精简人员,便可以省去大量的管理费用,从而也能从根子上提高政府效率。

  政府部门众多,带来的也是公务员数量的庞大。有关调查显示,有近七成的民众认为,中国的公务员数量过多。据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王健介绍,按照公务员与GDP的比例指标来看,中国公务员数量大大超出发达国家。

  从经济视角考察,财政供养人员与GDP之比看,中国为39人/百万美元,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目前美国为2.31人/百万美元,日本为1.38人/百万美元。中国公务员“超标”近20倍。

  本版稿件据《瞭望》、《财经》、《信息时报》、《新快报》

  改革开放后的5次政府机构改革

  第一次1982年: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5.1万人减为3万人。

  第二次1988年: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改革后人员编制减少了9700多人。

  第三次1993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新设置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第四次1998年:不再保留的部委有15个,新组建4个部委,3个部委更名。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共精简行政编制115万名。

  第五次2003年:设立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局,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8个。

  延伸阅读专家眼中的“大部门制”

  部门合并

  拓宽管理幅度

  “大部门制”是相对于现有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而言的,“大小”指的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幅度,管理幅度拓宽,机构相应减少,是“大部门制”的一个特点。“大部门制”将职能相对接近的部门进行横向合并,设立所谓的“大部门”来统筹原来几个部门的职能,从而拓宽管理幅度。

  翟校义(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研究所副所长)

  减少部门数额

  提高运作效率

  当前政府有些市场经济职能无法有效体现,主要的原因是组织体系没有很好构建,因此到了把组织体系转型的必要时刻。倡导“大部门制”的政府机构改革,是个全新的提法,与过去的五次改革完全不同,“大部门制”是侧重改变政府职能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角色定位。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 

  仍面临先改革

  后膨胀的怪圈

  每隔五年一次机构改革似乎是一个周期,之前1998年和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主要精力都是围绕着精简机构来进行,但却没有能够走出精简机构之后再次膨胀的循环,“大部门制”也面临这样的怪圈。

  “大部门制”的设想,实际上就是在更大程度上整合机构。这将对解决政府职能交叉起到积极作用,能够杜绝各职能部门相互踢皮球的现象,降低协调成本。

  精简机构,政府的公共权力在整体收缩,腐败的机会也会随之降低。因此“大部门制”职能的集中不会导致腐败机会增加,客观上反而会促使腐败减少,可以抑制职能权力的滥用。

  任建明(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政府改革

  需要法治化

  政府机构改革最核心的地方是制度转型思路的转换。“大部门制”基本上还是属于行政改革,而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型才是深层的转型。政府的改革需要法治化,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权扩张以及财权、税权等职权的分配等等,都需要通过深层制度的变革和法治化的途径来解决。

  范亚峰(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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