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宋庄房讼”案终审判决 买卖宅基地合同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10:56 CCTV《第一时间》

  位于北京通州的宋庄画家村名声不小。从1994年开始,几百位来自全国各地的艺术家,从宋庄当地村民手里买了 宅基地房定居。但前段时间,一些村民却纷纷起诉,以“城里人不许买农民房”为由要求画家腾退住房。最近,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一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维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 项马海涛与李玉兰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所签之《买卖房协议书》无效。

  按照维持原审法院判决的决定,定居宋庄的画家李玉兰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将买了5年的农家院腾退,村民 马海涛付给李玉兰补偿款9万余元。二中院这次在终审中首次认定了画家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这也意味着其他画家手 中的农房买卖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无效。画家村购房者:当时他们有闲置房艺术家就是想在农村有一个大的工作室买了之后聚集 了有影响了 。

  去年,有20多位画家收到村民起诉书,他们依据“城里人不许买农民房”的政策,要求画家们退房。前天北京市二 中院所做的判决指出,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村民马海涛与李玉兰所签的《买卖房协议书》包含 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至今也未变更到李玉兰名下。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 定,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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