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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担保禁令下的发债困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14:48 《小康》杂志
担保禁令下的发债困局 银行每年通过企业债担保收入可达上千万元甚至过亿元。一纸禁令会让不少银行不得不将唾手可得的利润拱手让出。 ★采写/《小康》记者 李冬洁 10月23日,银监会向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银行即日起一律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性项目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已经办理担保的,要采取逐步退出措施,及时追加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 此项被业界称为担保“封杀令”的通知甫一发出,即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与《意见》直接相关的银行和实业界,对这一禁令的范围和严厉程度颇感意外,那么银监会为何在此时出台这一禁令,禁令对银行和实业界又会带来哪些具体影响呢? 银监会:预防风险是关键词 “其实早在9月19日,银监会监管一部就紧急召集四大行的信贷管理部负责人,就担保禁令下达了口头通知。”四大行之一的一位信贷部工作人员告诉《小康》记者。 至于此次担保禁令出台的原因,银监会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主要是从防范银行业风险的角度考虑,按照现行债券发行审批要求,发债企业须聘请其他独立经济法人依法对企业债进行担保,担保人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银行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一旦债券到期不能偿付,银行将代为承担偿付责任,这实质上掩盖了债券真实风险,以银行信用代替或补充企业信用。 对此,中国建行研究部研究员赵庆明博士向《小康》记者进一步表示,由于今年宏观调控下信贷闸门进一步收紧,有更多的企业转向了直接融资,但如果发行股票,融资程序又比较复杂,这就使得许多企业将目标转向了发行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债券等等。而在这其中,的确有些企业资信不太好,却也来让银行担保。在很多企业一哄而上增加债券融资的时候,银监会出台这样一个办法,总的来说还是防范风险。 而除了防范担保本身风险的需要外,银联信的研究报告还认为,“美国次级债事件”引发的轩然大波也是促使银监会痛下决心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近一段时期以来,风险控制是银监会的关键词。从上个月银监会对中资银行海外投资情况进行摸查与风险评估,到不久前颁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的通知》,都是旨在加强监管,提高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银行业:谨慎,还是防范过头? 据了解,此次禁令覆盖的不仅是国有商业银行,还同时包括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对于此次禁令,不同规模的银行反应不尽相同。赵庆明告诉《小康》记者,担保业务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业务中比重不大,因此禁令对中国建设银行的影响不会太明显。而与上述表述有所不同的是,一位股份制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则表示,“禁令对业务收入有负面影响,似乎有些不太合理”。 据记者了解,一纸禁令可能会让不少银行不得不将唾手可得的利润拱手让出。目前担保业务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相当可观。目前银行为企业债担保费率一般在3‰~6‰左右,高的可达1%。发改委数据显示,2006年企业债发行规模为1015亿元,今年已核准发行1192亿元,另有995亿元正在审批中。由此推算,银行每年通过企业债担保收入可达上千万元甚至过亿元。通知下发以后,银行的这部分手续费利润将不得不放弃。 上述人士表示,“自2000年企业债逐步恢复发行到现在,还没有出现过一起到期无法偿付的事件,而且现在企业都很注重自己的信誉,偿债的责任感也很强,银监会对于风险的判断有过于武断之嫌。” 而且目前在严格的审批体制下,能申请到发债额度的企业,大都是特大型央企、地方基础设施类企业和大型股份制集团,这类企业不仅信用良好,而且很多本来就是银行优质大客户,逾期不能偿债的风险很小。 “另外,从银行的角度而言,目前只有国内的大银行才有资格为企业债、公司债提供担保。近年来大的金融机构历经金融改革,成果还是很明显的,治理结构得以提升,风险控制能力也提高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出台这种‘一刀切’的禁令,似乎有些不妥。”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小康》记者。 对于此次禁令,有专家认为,银监会的这一决定等于剥夺了银行的自主权。对于是否可以做出担保,银监会更适合制定出具体的准则,例如对资金用途、公司处于何种条件作出限制,而不是“一刀切”地把所有企业担保都禁掉了。这不仅是因为银行可以通过合理的担保,产生一定的收入来源,就是担保本身,也可以派生出很多资金,例如资产核实、评估等,这都为其他机构提供了盈利的方式。 尽管禁令可能将对银行业务收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在采访中,不少银行业内人士也表示,金融风险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预测性,提前防范,防微杜渐也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必要之举,尤其是在“美国次级债”风波刚爆发不久的时候,银监会的这一决定是可以理解的。 实业界:发债积极性可能受挫 “发债工作仍在继续推进。”11月2日,《小康》记者致电上海一家上市公司,该公司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回应道。10月13日该公司公告,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存续期限为5至10年。 当记者询问公司是否已经知晓银监会的担保禁令时,上述人士回应已经知晓;当记者问及《意见》会否影响公司正常发债时,对方称“应该没有大的影响。” 而与此上市公司反应不同的是,大部分企业则对此反响热烈。一家大型国企的财务总监向记者反映,担保禁令可能会造成企业债、公司债发行利率升高,而更大的影响可能还在于债券发不出去。 据了解,目前的债券投资市场的主要投资者是保险公司,占投资机构的60%~70%,其他则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为了规避资产负债敞口、降低利率敏感性,必须相应配置一定投资期限要求比较长的债券品种。而国内长债供给比较少,而企业债的期限以10年期为主,非常符合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但2005年8月保监会公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对企业债投资必须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虽然目前保监会并不强求保险公司投资的债券一定要具有银行的担保,但对担保机构的资质要求颇高,规定担保的机构必须是上年度国内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金融机构或者铁路产业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等国家专项基金和上年末净资产在2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非金融企业。 “目前国内债市有55%-60%的债券由银行担保,银行担保禁止后,企业要发债只有无担保或寻求其他主体的担保,而其他主体的担保,符合条件的机构又不多,而结果很可能会使企业发债痛失保险公司这一最大的买家。”上述企业界人士告诉《小康》记者。 至于这一禁令实施后对企业带来的长期影响,大多实业界人士认为,以后企业融资将会遇到更多的现实问题。 “一方面,由于缺乏银行的担保,投资风险上升,从而会推高债券发行利率,导致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一位民营企业高层告诉《小康》记者, 据记者了解,目前交易所三只无担保的5年期企业债券,国安债、07云化债和06中化债到期收益率均超过7%,国安债收益率甚至高达8%。按此标准如果要成功发行10年期无担保债券,交易所市场发行利率将会在7%以上,银行间市场将会在6.5%以上,若再加上0.2%的发行费用,发行人承担的成本有可能超过7.47%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由此看来,在发行成本可能超过贷款利率的情况下,发行人发债需求可能将大大缩小,承销商承销风险大大增加,企业的发债积极性会逐渐降低。 “另一方面,没有银行担保的债券,在信用评级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定价,债券的受欢迎程度也可能由此减弱。”上述人士向《小康》记者指出。 对于此次禁令,大部分实业界人士认为,银监会防范风险的用意可以理解,但应该规定一个缓冲期,毕竟目前国内的评级机构的规范和建设以及其他制度方面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 在采访中,有专家指出,这一禁令可能会影响债券的发行规模,进而影响到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这可能与国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和债券市场的意图有些矛盾。 亟待配套措施的跟进 事实上,实业界所反映的问题,监管层已有所察觉。前述上市公司证券部人士向《小康》记者透露,目前保监会、证监会和银监会正在进行协调,相信不久会就一些共同面临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 虽然从短期看,监管层可能会出台一些补充规定来缓解即将面临的债券担保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这一禁令对银行业和实业界的影响还是深远的。 对于银行业而言,有专家指出,银行今后还需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以弥补担保手续费的损失;而对实业界来说,一些配套措施的跟进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国海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杨永光向《小康》记者表示,以后企业发行债券将更多属于无担保债券,这就首先需要完善评级机构,健全评级体系。他指出,目前存在的一些评级乱象让投资机构充满疑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投资决策。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评级体系至关重要。 另外,还要建立投资无担保证券的投资制度,目前银行和保险公司均不允许投资无担保债券,这都需要完善和修订。 此外,债券利率的最高限规定也亟需取消。目前我国规定发行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40%,现在取消银行担保则意味着今后企业发行无担保债券的利率将会提高,而40%的利率限制将会降低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因此,利率最高限的问题也需早日提上议事日程。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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