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政务人员骂不还口可获委屈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05:2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张渝) 昨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出台了《全体工作人员五条工作禁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次性”告知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对政务服务进行全方位规范,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其中规定,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假公济私或者超越职权、违反程序进行行政审批;不得向办事群众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有偿中介等不正当要求;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办事群众借款、借车;不得向办事群众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不得向办事群众乱摊派、乱收费。凡违反以上五条禁令的,调查核实后将受到处理。此外还要求,工作人员接待办事群众应主动招呼,使用“大伯、大妈、同志、先生、女士”等礼貌称呼和礼貌用语等。《“一次性”告知制度》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办事人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等,由于“一次性”告知不彻底,让办事群众多跑路、多耗时,而引起投诉、经查实的,将受到口头警告、诫勉谈话甚至退回原所在单位等处理。同时,坚持依法按章办事,不与办事群众发生争吵或争执的工作人员可望获得“委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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