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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或删除部分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3日10:19 人民网
人民网快讯: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的文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将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批准部门由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改为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删除了借用馆藏文物需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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