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宽容科研失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10:10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周玮、宋云霄)鼓励科学家在创新过程中放下思想包袱,勇于尝试、大胆探索,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进行二审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对宽容科学家失败作出进一步明确。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修订草案规定,对于探索性强、失败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不影响该项目结题。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教科文卫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科技部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国家鼓励科学技术人员自由探索、勇于承担风险。

  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给予宽容。”这里规定的“给予宽容”可以包括“不影响该项目结题”,还可以包括宽容失败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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