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劳动合同法》强令员工“根据新法重签合同”属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14:07 CCTV《第一时间》

  昨天,劳动保障部门提醒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企业以“迎接新法”为理由,尚未征得员工同意就强令重签 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据了解,一些企业强令员工“根据新法重签合同”,可能是出于把员工工龄“清零”、转换用工主体以提 前应对新法等目的,很可能侵害劳动者权益。专家提醒说,如果企业出于与新法实施衔接的考虑,根据新法规定增加必备条款 ,取消新法禁止的约定条款等,重签合同也是可以的,但这应该遵循协商一致原则,不能强加于人。而对于一些企业恶意变更 用工主体、降低薪酬,甚至以解除合同相威胁、强令重签的做法,员工有权拒绝,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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