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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违背新法条款将自动废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21:27 BTV北京新闻
记 者:兰玲 摄 像:王陆华 男播:【导语】记者今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到明年1月1日尚未期满的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其中与新法违背的条款将废止。请看报道 【正文】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新旧合同如何交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明年合同的实施主要分三种情况。 一是从明年开始新签订的劳动合同,都应按照新法来签订和履行。其中,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两个条件中,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由明年1月1日开始计算;而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则以实际进入该用人单位起算。 二是过去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到明年1月1日尚未届满的,则应继续履行老合同。但其中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的条款,自动废止。 三是职工已经在单位上班,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将视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要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明年1月1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如果明年以后,用人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都不应影响劳动合同履行;而用人单位转换投资人,如与别的企业合资、民营企业变成合资企业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变成国有控股企业等,都不影响合同履行,老合同依然有效。 此外,明年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还将扩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实行聘任制的要签聘用合同,其他人员也要签订劳动合同,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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