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16:15 SMG《深度105》

  SMG《深度105》2007年12月24日播出:“天下事:《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 李涛】今天的《天下事》要关注的是一部和我们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法律——《劳动合同法》。从明年1月1号开始,也就是再过一周,《劳动合同法》就要正式实施了。但是,就在新法实施前的这几个月里,许多企业的反应很强烈,一些不正常的行为集中爆发,包括要求员工签短期合同,甚至突击裁员,还有要求员工先下岗再竞聘等等。那么,《劳动合同法》为何会引起企业的集体躁动?这部新法的实施究竟会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带来怎样的影响呢?我们先从发生在上海市杨浦区的一起劳动纠纷说起。

  (人群议论实况)

  【解说】2007年11月23日下午1点,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门外聚集了很多等待开庭的人们。申诉人一共有77人,他们原本都是上海大野时装有限公司的员工,现在他们集体状告过去的雇主,要求得到赔偿。

  (实况 原上海大野时装有限公司员工:我做了八年了,突然来跟我讲,我们合同终止,我搞不懂。)

  (实况 原上海大野时装有限公司员工:我们就看公司怎么给我们解决,对我们有一个说法,最起码的。)

  【解说】这些工人都是多年前就从外地来到上海打工,其中很多人已经在大野公司工作了5年以上。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和老东家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呢?

  (律师与仲裁所人员对话实况)

  (黑转)

  【解说】这场劳动纠纷的导火索,是一份期限只有55天的劳务协议。郭红梅是申请仲裁的77名员工选出来的代表之一,她告诉记者,10月31日下午,她和一些员工被叫到公司办公室,办公室的人说,他们以前的劳务合同已经在当天到期,必须在这份新协议上签字,才能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原上海大野时装有限公司员工 郭红梅:是一份劳务协议,是一份从07年11月1号到12月25号,55天的劳务协议。)

  【解说】郭红梅说,自己已经在大野公司工作了七年,因为表现优异,2004年还成为了大野公司包装部的主任。原来的合同到期了,公司本应该和自己正常续约,但现在为什么要她签一份到年底就截止的短期协议呢?郭红梅越想越担心。

  (郭红梅: [在这里工作]7年多了,7年零3个月。签了这份短期合同,也有可能在55天之后,它不要我了,然后到时候合同自然终止,其他什么东西都不存在了。)

  【解说】郭红梅的担心,在这77名员工中很有代表性。大家都怀疑,这只是一份过渡合同。

  (原上海大野时装有限公司员工 谢翠莲:是不是55天以后,它公司里的效益不怎么样,就一脚把我们踢开了。他也可以说55天到了,我效益不怎么样,你可以走人了。)

  (原上海大野时装有限公司员工 杜丽:如果我把这个55天的合同签了,正好是到新的劳动法实施的时候,怎么可能就是这么巧合的事情。)

  【解说】大野时装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4年的合资企业,上海有员工400多人。从2007年10月开始,有201名外地户籍的员工陆续接到公司通知,其中99名没有签过合同的员工被要求在10月底后离职,而对于另外102位签订过合同的员工,公司要求他们续签那份55天的合同。面对这份奇怪的合同,很多工人拒绝签字,但公司方面的态度非常强硬。

  (郭红梅:他说你不签,那你就把东西收拾好,工作交接一下就走吧,就回去吧。)

  (谢翠莲:反正就是4点半之前,你们不签这个合同就是自己走,明天不要来上班。)

  【主持人 李涛】因为不肯签这份55天的合同,郭红梅、谢翠莲、杜丽以及另外70多名同事被大野公司解雇了。大野公司究竟为什么要让员工签这份短期协议呢?是否与《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有关?几经交涉,大野公司相关负责人终于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解说】大野公司总务部长告诉记者,所谓55天的协议只是一个过渡方案。由于《劳动合同法》马上要开始施行,出于谨慎,公司想先和这部分来自外地的员工签一个短期协议,没想到他们会有如此大的反应。

  (大野公司总务部长 丁丽鹃: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后,它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因为实施细则没有出来,我们也比较谨慎,然后等新的实施细则出来以后,具体怎么操作我们再商量。)

  【解说】而对于员工们担心的续约问题,公司方面表示,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大野公司副总经理 朱芳芳:我现在是年底,公司最最忙的时候,我现在手上的单子有60万件,都是定了期限的。而且你们也看到,这些人都是公司的熟练工,而且都是年轻力壮的,作为公司来说,我最需要这样一批人。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不存在我要规避法律,或者说要赶他们走。)

  【解说】但员工们认为,即使他们签了55天的协议,过了年底最忙的这段时间,公司还是很可能会让他们回家。

  (郭红梅:据我了解,公司在进行50%的裁员,缩小规模。可能好多企业都在新法实施之前,都在规避以前的用工的各方面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我们公司这次这么做,也完全是这样子的。

  【解说】在劳动合同法研究专家看来,大野公司的行为,突出表现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一些企业的紧张情绪。

  (常凯:一个基本的出发点,我觉得对法律不要规避,规避的成本会更高。)

  【解说】常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合同法(草案)研究》课题组组长。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 常凯:为什么要签两个月的短期合同?企业对于新的《劳动合同法》,它的一些相关的规定以及立法的这种指导思想,并不是很全面准确地了解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以前没有约束现在有约束了,究竟约束到什么程度企业心里没有底,所以比较紧张。)

  【主持人 李涛】刚才专家说了,《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很多企业比较紧张,为什么会紧张呢?原来啊,《劳动合同法》在1994年出台的《劳动法》的基础上,内容上进行了很多修改和丰富,不少条文对劳动者进行了强有力的保护,力度之大,那是前所未有啊。有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劳资不平等的状况,促进社会的和谐、公正。

  【解说】2004年年底,《劳动合同法》立法程序启动。经过四次审议后,200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45票赞成、0票反对,高票通过了这部广受关注的新法律。《劳动合同法》在诸多方面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引人注目的内容包括:以实际用工而非是否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缩短劳动者的试用期,严格限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限制企业向员工收取违约金,保障劳动派遣员工的权益等等。然而,在《劳动合同法》通过后,企业的反应出人意料地强烈。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 常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一些企业抓紧裁员,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是相当普遍的情况。)

  【解说】2007年10月,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上海、深圳、东莞相继裁员近200人。涂辉平就是这次风潮的亲历者之一,他曾经在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工作了5年多,但今年10月22号参加完公司的裁员动员大会后,他被辞退了。

  (原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员工 涂辉平:给我们一个英文的解聘书,说就到此为止。我们有的员工当天还在发结婚请贴,但是当天就被告之不用来上班了。刚好离劳动法实施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两个月都不到,不仅是外部,包括沃尔玛内部的一些人,不知道情况的人也都说,沃尔玛是为了规避新法的一些措施。)

  【解说】涂辉平的离职证明上写道:在我司工作期间,涂的工作出色,是一位有能力且有责任心的员工,我们对辞退他表示十分地遗憾。公司还给他颁发了一张服务5年的证书。然而,良好的工作评价并没能使他留住职位,尽管得到了相对可观的补偿,涂辉平还是失去了原本稳定体面的工作。巧合的是,涂辉平在沃尔玛时的工作职责,就是代表沃尔玛对供货商进行劳动监察。

  (涂辉平:我们的部门叫道德标准部,进行工厂社会责任评审。我们每天都代表沃尔玛到他的供货工厂去审核他们的劳资状况、用人状况,加班时间啊、加班费,基本上都是依据劳动法来的,你沃尔玛要求人家要讲究社会责任,你沃尔玛本身又怎么样呢?)

  【解说】虽然被裁员工和众多媒体都认为,沃尔玛裁员的真实意图就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但沃尔玛北京总部却表示,裁员与规避新法无关,只是公司的一次常规人事调整。

  (电话采访 沃尔玛中国区公关总监董玉国:这是很不幸的一件事情,我想任何一个公司都不希望做这样的一个决定。但是有时候公司在运转的过程当中要优化一些资源,这样的事情是很难免的,公司运营总要进行呀。我们几个国家的分部都关了,如果是那样[规避法律],那别的国家的人怎么说呀,也是阴差阳错赶在这个时间上了。)

  【主持人 李涛】不管是偶然还是必然,这新法实施之前,动静可真够大的,大野公司抛出了过渡合同,沃尔玛干脆直接裁员。但要说这段时间和《劳动合同法》相关的事件里最引人注目的,恐怕得算是深圳华为公司7000名老员工下岗再竟聘事件。华为是全世界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之一,也是中国最赚钱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之一。可以说,华为事件,更深层次地反映了新法带来的震荡。

  【解说】今年9月30日,华为公司内部通过了一份题为《关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的文件,包括公司总裁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在华为工作满8年的员工,共计7000多人将在2008年元旦之前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的程序。每个同意辞职再竞岗的员工,将被给予相当丰厚的现金补偿,而且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后,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据说,这次华为在补偿金方面的支出将超过10亿元人民币。对此,华为公司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电话采访 华为公司媒体关系部 肖女士:我们要讲的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媒体的报道也都提到我们的回应,也没有什么新的东西要说了。)

  【解说】专家认为,华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把老员工工龄"清零",以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合同法》中最引人关注的字眼,它意味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难度大大增加。根据新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标版)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 常凯:这是这一次[新法]的一个特点,所以有些企业在劳动者八年工龄的时候或者九年的时候,叫人自动辞职,然后再重新上岗。)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董保华:其实我觉得从个案来说,华为不仅合法,而且合乎情理。)

  【解说】董保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他认为,一贯崇尚优胜劣汰的华为是在"巨资买回用人权",防止老员工在安逸中失去进取心,削弱自己作为高科技企业的竞争力。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董保华:我觉得他之所以要采取这样的行为,实际上是想换回自己的活力。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呢,恐怕竞聘上岗,末位淘汰,这样的一些用工机制都不再允许了。实质在于这部劳动合同法要的是企业万万不肯给的东西,他一定会采取手段保住。用什么手段?我敢说一句,有些企业甚至于已经到了不惜代价的地步。)

  【解说】但常凯教授认为,华为公司用钱买工龄的做法,并不能起到好的效果。因为,以后还会不断有员工接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门槛,现在这批“先辞职再竞岗”的员工10年后或两次续约后,也还是会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标准。从长远看,华为付出的代价将相当沉重。而且,相关的实施细则也会限制这种做法。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 常凯:其实我觉得恐怕这种东西是徒劳,为什么?因为这个工龄是否继续计算,不是你做这么一个小动作就能解决的。如果大家都这么做的话,这个法律就没法实施了。目前正在制订中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实施办法里面也在讨论这个问题。)

  【主持人 李涛】这几天啊,我也看了好多资料。总体来说呢,大家都承认,这部《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善法,就是善良的善。因为它大大加强了保护劳动者的力度,以后劳动者维权,那腰杆就硬了不少。但现在的确有很多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担心劳动力成本的提高,担心降低企业用工的灵活性,于是开始以各种方式规避新法。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呢?

  【解说】有专家担心,《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为了降低劳动成本,很可能会紧缩用工,这对刚毕业的大学生、非技术型劳动者会带来较大的影响。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董保华:如果我们明年看到,大学生的就业困难,很多人由于企业的紧缩招工找不到工作的时候,我们会看到从另一个角度发出的不满。有一些农民工的岗位根本不适合长期雇佣。(几天前)来了几个农民工,从广东来的,毫不犹豫地说,我恨死这部《劳动合同法》了,问他为什么,没有《劳动合同法》,我一年一签,我凭本事,可有了这法,我连凭本事的机会都没了,人家就不给我这个机会了。)

  【解说】但也有专家认为,《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些条款,被企业误读后片面地放大了。其实,对于立法者而言,新法不仅保护劳动者,也同样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例如,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等于"铁饭碗",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 常凯:一定要看到裁员对于企业来说,是它的一个权利,不能说企业不能裁员,所有的人要养一辈子,有活没活干你得呆着,不行。但是企业裁员必须得依法裁员,不能违法裁员,那么违法裁员你要承担责任的。)

  【解说】 常凯教授表示,《劳动合同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立法宗旨,引导劳资双方通过规范的形式建立更为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有利于劳动者,也能够促进企业发展模式的转型。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 常凯:主要我想,要从以往的以低劳动成本为基本竞争手段的企业发展模式,转变为以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企业员工共同发展,由这样一种方式去进行竞争这样一个企业发展模式,我想这个恐怕是企业一种正确的选择。)

  【主持人 李涛】日前,全国总工会通报了几类违反和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并表示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一抓到底,决不姑息。全国总工会有关领导还表示,《劳动合同法》不存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过头的问题。如果还按照过去的做法,那只能增加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导致劳动争议频繁发生,对企业的危害要更大一些。《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确出现了不少乱象,相信随着相关司法解释和实施条例的出台,随着各方尤其是企业对法律精神理解的深入,劳务关系会走向和谐、稳定。

  编导:张帆

  摄像:查家旻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企业服务 
·浙江华林瓶盖有限公司

本厂生产各种瓶盖,塑料瓶盖,瓶盖,金属瓶盖,水盖,

www.chinahualin.com

·无锡利星汽车贸易有

专门经销隶属梅赛德斯-奔驰品牌的进口,国产轿车,越

www.wuxistar-auto.com.cn

·江苏卡思迪莱服饰有

定点生产国家多个部服装,服饰综合型企业

www.casdelly.com

·江苏卡思迪莱服饰有

定点生产国家多个部服装,服饰综合型企业

www.casdelly.com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SINA竞价我要发布 
浙江华林瓶盖有限公司
本厂生产各种瓶盖,塑料瓶盖,瓶盖,金属瓶盖,
www.chinahualin.com
无锡利星汽车贸易有
专门经销隶属梅赛德斯-奔驰品牌的进口,国产轿
www.wuxistar-auto.com.cn
江苏卡思迪莱服饰有
定点生产国家多个部服装,服饰综合型企业
www.casdelly.com
江苏卡思迪莱服饰有
定点生产国家多个部服装,服饰综合型企业
www.casdel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