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停收手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00:51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方夷敏)继10月1日起暂停收取流动人员首次办理IC卡暂住证工本费(含使用期满换证费)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将免收房屋租赁手续费,以减轻屋主和流动人员的负担,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出租屋管理处了解到的。

  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介绍,根据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暂停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暂停收费后,各级相关管理部门的经费缺口,由该部门编入经费预算,分别报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在财政或出租屋管理专项经费中安排。

  据出租屋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切实减轻屋主和流动人员的负担,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出租屋管理处处长赵洪表示,今年1-11月份,广州市新增33万多人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办证率偏低主要是因为登记手续麻烦,登记手续费过高等原因造成。免收手续费,将降低租赁登记门槛,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有利于扩大出租屋管理的覆盖面,提高管理水平。

  据了解,市物价局目前是根据宜低不宜高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出租房屋租赁手续费按租期长短向出租人收费,租期为半年以内(含半年)的每宗收30元;租期为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每宗收50元;租期为一年以上的每宗收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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