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提前取钱被扣本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02:2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12月25日讯 买时只承诺可提前支取,却绝口不提风险,在一纸宣传材料的误导下,青岛一市民在银行花3万元买了份5年期的储蓄加保险型的理财产品,结果在满3年支取时居然因提前支取被扣了本金。25日,通过四方消协的调解,向银行和保险公司叫板的市民宋先生讨回了近2000元的损失。

  据宋先生反映,2004年11月,他在位于遵化路上的一家银行的储蓄所有一笔3万元的存款到期,准备提取时,一名女工作人员对他说,如果这笔钱不急用,建议买银行的一种理财产品“红××”,该产品为高利息服务的新产品,还能保人身保险,并随手给其一张“××银行帮你理财”的宣传材料。宋先生从宣传材料上看到,这款理财产品的存期为5年,到期收益为本金加利息加分红。宋先生询问,存3年可以吗?这名工作人员答复可以,3年后如需用钱可随时支取,宣传材料上也有同样的说明。宋先生决定购买,便将钱存进了银行。3天后,宋先生到银行取存单,拿到的却是人寿保险的保单,保单上注明保险期限为5年。宋先生奇怪,自己明明存了3年,为啥却变成了5年?工作人员再次承诺:“宣传材料你看了,3年后用钱可以提,没事!”

  今年12月18日,因急着用钱,宋先生到保险公司要求提钱,却只拿到了30940.5元。宋先生算了算,不算本金,相当于每年的存款利率只有1%,连活期的利息都达不到。而根据3年前对方的收益承诺,绝不止这个数。保险公司解释,根据保险合同,保户提前支取属于违约,本金应进行相应的扣除。但宋先生认为,对于提前支取的损失,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宣传时没有提及,造成了自己不该有的损失,22日投诉到四方消协,要求对方给予自己相应的赔偿。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表示,对于产品促销,商家的宣传应当全面,不能只谈收益不谈损失,误导消费者。保险公司应根据宣传材料上的承诺,为宋先生补齐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险公司承认自己的失误,在30940.5元的基础上,补回了宋先生的本金1842.8元。


记 者 于 健  通讯员 吴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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