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称广东个税起征点应为3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02:5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罗斯丁)昨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许多委员和代表认为,草案中的2000元起征点仍然偏低,他们建议提高到3000元。此举得到广东税务专家认同,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广东商学院副院长于海峰教授称个税起征点提至三五千都是合理范围。

  “广深月入三千刚过温饱线”

  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度,广州市职工(不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两区两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了3027元,同比上涨7.3%.然而大部分市民都认为即使月入3000元,在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生活压力依然很大。“月入3000多元在广州、深圳都属于低收入人群,刚过温饱线,不需要为两餐烦忧。平时还要注意身体,千万别生病,否则没钱住院。更别提买楼供房娶老婆养小孩子了。”刘先生抱怨。

  大学毕业已两年多的刘先生在一家物管公司工作,月薪3600元。每月要扣500多元的“四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缴100多元个税,领到手的工资大约是2900元。每个月租房、水电、网费等固定开支控制在1700-2000元之间,一个月只剩下1000元。“有时候还要给家乡的父母寄两三百元,如果还有朋友过来聚餐,基本上是‘月月清’了。现在,我和女朋友一起租房,她的收入跟我差不多。我们尽量控制花钱,把一个人的钱省下来作应急用,也为将来供楼准备首期。”

  刘先生说:“这种存钱的速度永远跟不上楼价和物价的上涨速度。对于委员和代表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至3000元,我绝对赞成。到时候我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了,虽然一个月只是少出100多元,但也是一个好消息。”

  起征点为三五千都是合理范围

  对于许多委员和代表认为目前草案2000元的起征点仍然偏低,建议提高到3000元,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广东商学院副院长于海峰教授表示认同,并称“起征点为三五千都是合理范围”。由于今年的物价上涨非常迅猛,国家通过调整个税起征点减轻市民的负担。由于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税制,这就不得不考虑全国收入和物价的平均水平。2000元的起征点对于内地某些地区的人来说可能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对于珠三角地区还是太低了。

  他建议起征点应该按照基本工资来作为一个衡量标准,比全面的平均工资高一些才算是最合理,还可以按照各地的消费水平来划分,沿海地区可以上浮20%,而其他一些地区可以下浮20%.个税的起征点不宜一刀切。

  个税起征点适宜动态调整

  王宋大委员则表示,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过于频繁。“为了保证法律修改的严肃性,一届内一部法律不应修改多次。未来的金融和价格因素的走势难以精确预计,但是物价指数总是要上升的,国民收入总是要升高的,说不定下一届就要搞两三次修改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积斌亦透露,根据测算,两年后可能还会调整起征点。对此,很多市民希望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不要太频繁,能否一步到位?

  于海峰个人认为,个税起征点适宜动态调整。个税起征点的调整要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物价指数变化、消费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是动态变化的,为此个税起征点亦适宜动态调整。“现在定为3000元是比较合理的,一年或者两年后可能又不管用了。但是现在就直接定为5000元,甚至更高,在几年后看是有前瞻性的,但对于明年而言又未必是适宜的。调整能循序渐进也不是坏事。”于海峰说,“此外,亦没有哪个部门或者权威能确认一步到位的‘位’该定在哪里合适。从发展的角度看,‘位’总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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