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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效益不好"哺乳期女职工遭辞 律师:该公司行为涉嫌违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07:36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毛磊 实习生李宣 本报讯 休完产假刚上班,公司就以“效益不好”为由将她辞退。昨天,郑州的刘女士向本报投诉。 刘女士说,她此前就职于位于科技市场的郑州东原太极数码有限公司。今年3月初,她应聘到这家公司做财务工作。9月初,她向公司提出休产假,当时公司负责人表示“在公司做够一年才能休产假”。后来她据理力争,公司终于同意她休产假。 休了3个月产假,12月10日,她到公司继续上班。“13日,公司负责人给我结了3个月产假的工资3000元钱,我很高兴。谁知当天晚上,公司就通知我不用上班了。” 记者与该公司负责人王凯经理取得联系,她在电话中解释说:“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财务工作由我兼做,所以才辞退她。”她还称公司对刘女士做出了相关补偿:“本来基本工资是800元,她3个月产假,我们是按全额工资发的。我跟公司上层领导也反映过,还可以再补偿她1000元,但她不同意。”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能辞退,除非她本人提出辞职要求。另外,公司如果以效益不好为由裁员,是有一套严格程序的,需要该公司拿出相关财务报表,向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不是口头随便说说就可以的。”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刘女士可向辖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在60天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A 来源: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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