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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法律佑我苍生切身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17: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最牛钉子户”和华为“辞职门”事件已落幕,《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开始在百姓生活中行使光辉使命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孙朝方 黄宙辉 “2007年,从重庆女子吴苹对阵公权力的维权故事,到一家名企数千人“先辞职再竞岗”的风波,两部本年度最 “民生”的法律———《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脚踏实地地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 大市行情 2007年的记事本上,有两件事可圈可点:“最牛钉子户”和华为“辞职门”。因为,它们给全国人民上了两堂生动的普法课。 从一个重庆女子吴苹对阵公权力的维权故事,到一家名企数千人“先辞职再竞岗”的风波,两部本年度最“民生”的法律———《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脚踏实地地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宣告了财产权的精髓:我的房子,我作主。走出这一步,何其艰难。3月16日,一部酝酿了13年之久、用了8次会议才审议通过的法;一部近两年争议最多,也与13亿人关系最大、最直接,同时对中国未来发展影响最大、最深远的法———《物权法》诞生了!它,到底会带给我们什么?会影响中国什么? 在《物权法》的天平上,对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权的保护没有丝毫倾斜,从土地、住房到车位的权属,皆有律可循。人们从未如此清晰地读懂“物权”: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来耕田、拉车,可以租给别人,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但也有人认为,物权法调整对象模糊,对农民保护不利。 中国立法史上,很少有一部法实施前就对劳资双方如此“震动”。6月29日,《劳动合同法》通过。随后,陆续有企业恰逢其时地裁员、收买员工工龄“归零”,甚至公开搞“辞职门”。新法实施能否杜绝“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会否给企业“增负”而引发劳资矛盾?新法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者未及时足额获加班费等时的法律救济等方面的不足,将如何弥补?来春,拭目以待。 这一年,经济立法依然是重头戏,立法的舞台上,还有许多“新面孔”: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这一年,被称为中国立法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年”,立法与民生同行。 名家看市 关于《物权法》 《物权法》的实施为和谐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关于属业主共有的财产,物权法对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的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民法教授傅鼎生 关于《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任务就是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该法首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也是社会最关注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末位淘汰制等将会变成非法行为! ———著名劳动关系专家、《劳动合同法》起草课题组组长、人大教授常凯 民众声音 关注民生,也有不足处 《物权法》的不足有:物权法调整对象的模糊;14条直接来源于宪法;市场经济没有完全进入农村,对农民保护力度不够;为求多数,过度回避争议的问题。———网友zk 《劳动合同法》也存在一些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因素:劳动合同的主体没有明确;劳动争议的维权时间成本漫长。———网友“东方博客” 后市分析 误读有风险用工需谨慎 辞旧迎新时,照旧例,要有个祈福与展望。 这一年,我们最看好的,是与亿万劳动者切身相关的《劳动合同法》。新法实施后,预计七类劳动争议案将成新热点:部分劳动密集型和低附加值企业将被淘汰,建筑企业层层转包模式将得到遏制,制定和推广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新型劳动争议案件预计会增长。提醒各位,要瞅准热点,有资者择机入市,劳动者要选绩优企业、有前景的行业,一旦踏空,后悔莫及。 我们预测,《劳》法的实施,也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用人单位不及时调整管理模式可能付出高昂代价;片面夸大宣传导致用人单位恐慌,直接影响劳动者利益;劳动者错误理解法律导致不正当维权。因此,误读有风险,用工需谨慎。 龙头个股 吴苹:史上最牛“钉子户” 今年3月初,一张流传网上的图片,拉开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面纱: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 这是重庆女子吴苹的家,九龙坡区鹤兴路17号,一座杨家爷爷祖传下来的老房子。1993年,木质结构的老房年久失修,吴苹获准在原址重建起这栋小楼。然而,房子还未干透,鹤兴路就张贴出拆迁公告。到2006年9月,周围280 多家住户经谈判全部迁走,整个鹤兴路上只剩下吴苹一家。这里的房价,也由每平米三四万涨到了十万。 吴苹与开发商的对阵,惊动了政府和法院,也引来了大群的传媒,强拆的风声也越来越紧。吴苹开始一身标志性的装束———盘发、红棉袄,每天出现在工地上的老屋旁,应答访问,陪伴夫婿。她凭着法律与个人精明,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振臂鼓呼:我不是刁民,我是公民!她孤身立于废墟之上的形象,在这一年深入人心,也成为百姓心目中《物权法》维权第一人。 4月2日,双方达成协议,“孤岛”被拆除,吴苹获得安置房及90万元补偿,“最牛钉子户”事件皆大欢喜收场。 华为:“辞职门”惊动全国 今年9月,华为公司突然抛出一纸“鼓励书”: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有趣的是,在华为,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员工有7000多人,连总裁任正非、副总裁孙亚芳也在“先辞职再竞岗”之列。 据说,辞职后,跟随本人多年、某种程度上体现等级的工号将重新“洗牌”,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 一个细节暴露了“辞职门”玄机———所有“先辞职再竞岗”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完成。于是,“辞职门”被外界解读为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因为该法规定,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给企业辞退员工设置了门槛。 “辞职门”经媒体热炒后,引起全国关注。11月5日,华为声明,此举并非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到11月底,华为员工再次聘任的事件结束,“辞职门”事件消于无形。 曾参与劳动法制定的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董保华评价,华为事件是第一个《劳动合同法》造成的“双输”案例。 板块联动 广州“最牛钉子户”被强拆 荔湾区龙津东路与康王路交界处,一栋2层旧楼,矗立在闹市和高墙间。这是广州“最牛钉子户”潘伟业的家。20 03年潘家所在地块被政府收回,他不愿搬迁,被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潘某先后两次被法院要求搬迁,最后未能如期执行。僵持三年后,今年6月16日,潘家老屋被强制拆除。 沃尔玛中国突击裁员 10月22日,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向中国深圳、上海等四个分部下达裁撤令,分批裁掉约100人。 剑南春500“农民工”被辞 11月9日,剑南春集团开始大规模裁员,近500名“农民工”被解聘,多数超过10年厂龄。 责任编辑 刘慧 / 美术编辑 黄建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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