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死在工棚 算不算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04: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高新法 记者 蔡小莉)建筑工人邱延勇在去年4月5日凌晨被发现死在工棚内,警方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此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邱延勇为工伤,这让邱延勇所在建筑公司十分不满,该公司随后诉诸法律。昨日,记者从高新区法院获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目前,建筑公司已提起上诉。

  内江市市中区凤鸣建筑工程公司(下称“建筑公司”)在高新区承建了某小区二期工程,内江人邱延勇在该工地打工。去年4月4日上午,邱延勇感觉不舒服,便回到工棚休息。次日凌晨,一工友发现邱延勇已死亡。通过鉴定,高新区公安分局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随后,建筑公司向邱延勇的家人支付了1.3万元的安葬费。邱延勇的父亲邱耀树认为,邱延勇在建筑工地上死亡,属于工伤,遂要求建筑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建筑公司表示,邱延勇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不能算工伤。今年4月,邱耀树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死亡认定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认定邱延勇为工伤。

  建筑公司对此表示不服,随后提起行政复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维持了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随后,建筑公司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其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今年11月19日,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建筑公司称,邱延勇死在床上,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死亡,因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邱延勇是在工作期间感到身体不适返回工棚休息,直到凌晨被工友发现死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的规定,认定邱延勇为工伤死亡。法院驳回了建筑公司的诉求,维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宣判后,建筑公司表示不服,该公司已上诉至成都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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