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与中国4万职工重签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04:31 东方早报
家乐福与中国4万职工重签合同
家乐福与全国门店的4万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引发关注。李磊图

  早报记者 顾文剑 单芸 见习记者 倪珊珊 实习生王兴拓

  与4万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被指规避新法,家乐福方面昨日作出回应,重新签订合同并不具有强制性,如果有员工不愿签署新的合同,原有的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家乐福称,此举基于“自愿”,目的是“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

  合同转为两年一签

  此次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为家乐福国内各大门店的正式职工和管理层,人数约4万名。

  据了解,今年11月17日,家乐福中国总部给全国各大门店的人事部下发了一份电子邮件,邮件传达说要与全体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过去的一年转为“两年一签”,即从2007年12月28日开始至2009年12月28日。此前,家乐福方面曾给华东地区的管理层作过相关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家乐福华东地区公共事务部经理于剑表示,主要是分析新法的特点、条款内容以及家乐福方面即将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上作出的一些适法调整。

  按照于剑的说法,此番执行重新签订并非“突如其来”。“在给管理层作培训后,随后接受指导的是各大门店的店长,并告诫将执行新的管理手册。”于剑称,接下来便是通知之前和公司方面签约的正式员工。

  据介绍,华东地区家乐福的用工形式通常有三类,即与家乐福正式签订合同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员、家乐福超市卖场中的厂家促销员,以及在卖场租赁店铺旗下的生产和销售人员。

  “由于后两者工作人员虽然由超市方面进行宏观管理,但并非和家乐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劳资行为也不是由家乐福操作,因此此次调整合同所涉及的人员主要为家乐福旗下的正式员工,即是第一种情形。”于剑说。

  然而,由于《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日期日益临近,时机敏感、调整人数又可能众多,家乐福大规模举动被外界视为“规避新法”。

  “未故意规避新法”

  家乐福全国媒体经理陈波昨日表示,由于各个门店在元旦和春节期间比较忙碌,因此选择在年底前进行重新签订合同的工作,而此举并非在“规避新法”。

  陈波说,在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在公司之前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中,其一些条款已经不再符合需要,所以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陈波强调,重新签订与强制性终止劳动合同、买断工龄的做法完全不相干。“合同的签订基于‘自愿’的原则,即公司尊重员工意愿,建议员工重新签订,并不带有强制性签订的色彩。”陈波说。

  家乐福方面还表示,对于不愿签署新合同的员工,原有合同将得以继续执行。至于合同期限的延长,陈波的解释,鉴于零售业流动性较大,为稳定员工队伍,家乐福将合同期限由原来的一年延长为两年。对于那些不愿意改签合同的员工,陈波表示,“公司尊重员工意愿。对于不签署新合同的员工,原有合同继续执行。”

  “两年一签对我来说挺合适。”昨日,家乐福一位中层管理人员表示,自己在上周“很正常”地重新签订了合同,而且“并没有仔细对照新旧合同的区别”。在该管理人员看来,由于在合同签订上具有“自愿性”,此举意味着,家乐福可能会在劳动合同关系上产生两类性质的员工:重新签订了合同的员工和沿用旧合同的员工。

  还有一些员工抱着“随大流”的态度,家乐福上海地区的中山公园分店的团购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分店的工作人员基本上已经签订了新合同。“我们是分批签订合同的,大家都签了,我就跟着签了,具体内容我也不懂。”

  总工会

  就想多签一次固定劳动合同

  上海市总工会有关人士认为:家乐福与所有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为在新法实施前,获得多签一次固定劳动合同的机会,以规避新法中“两次续签后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因此涉嫌规避《劳动合同法》。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只能与同一员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签合同时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新法同时规定,对于该法实施前已经订立的合同,仍可以延续使用。必须等原合同到期后签署新合同时,才开始计算签署固定期限合同的次数。

  根据家乐福做法,凡是在2007年12月重新签订一份两年期合同的员工,只有在2009年12月合同到期并续签后,才属于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两次续签以后,第三次续签时,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员工确属自愿所签合同就合法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认为,除那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企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外,其他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可见,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一个根本前提就是:员工自愿并协商一致。所以他认为,只要是员工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无可指责的,不能因为员工的自愿行为而指责企业意图规避什么。

  相关新闻

  沃尔玛被裁员工可申请公司空缺职位早报记者 单芸

  新法实施前,零售行业中发生振荡的不仅仅有家乐福的“重签合同风波”,此前,全球零售业巨头沃尔玛也被爆在新法实施前裁员。日前,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副总裁王培女士在接受早报记者专访时,对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的裁员事件做出正面回应。早报记者:此次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中国区员工被裁员的背景是怎样的?

  王培:沃尔玛全球采办正在重组,因此,我们在新加坡、菲律宾、斯里兰卡和土耳其的采购办公室要被关闭,而且裁员还会在别的地区发生。这些办公室被关闭的原因是我们的供应基地和采购途径有了变化。中国也在此次机构重组之中,并计划在深圳和上海减少部分职位。但我们认为:从涉及到的国家来看,明显表明沃尔玛全球采办的人员重组与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并无关联。

  早报记者:新法背景下,这次裁员引起了中国政府部门的关注,如何妥善处理被裁员工的后续安排问题?

  王培:对于在中国缩减办公室规模的地区的员工,我们或者支付高于法律要求的解聘赔偿金,或者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受影响的同事也可以申请其他空缺职位。

  另外,在我们拥有零售市场的国家,我们与当地的人力资源团队密切合作,协助这些同事找到在零售营运中的空缺职位。我们也积极与其他公司联络,积极帮助这些同事寻求更多的工作机会。而且,我们还为这些同事的再就业提供专业的支持,如职业转换培训(包含简历撰写、自我包装和人际网络运用)和面试技巧培训等。

  早报记者:裁员事件后,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国区对留任员工怎么安排?

  王培:在沃尔玛,我们的政策是不论员工的身份、背景、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是什么,都会被一视同仁地对待。我们尊重每一个员工,无论何时都会不折不扣地坚守这一原则的。

   延伸

   细则迟迟不出台,企业都喊“很头疼”

  早报记者 单芸

  《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已进入倒计时的最后5天。但是实施细则仍迟迟不见出台。专家指出:由于细则没有出台,企业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新老办法过渡期间采取的某些做法,存在盲目操作的可能性。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劳动法苑胡泉认为:“譬如说,劳务派遣该怎么用;不同类型员工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等问题,企业方面都在着急等待实施细则的具体解答。”

  细则未出台,上海诺好机电应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很头疼。“新法实施后,退休、协保人员是否应该遵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与这些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合同解除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是我们企业较头疼的问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使用退休协保人员的企业也在期待细则尽早出台。按照上海市过去规定,企业使用退休、协保人员,是能够享受一些优惠政策的,所以不少企业使用了退休协保人员,从事一些基础性岗位工作。由于新法中对这部分人员的问题没有解释清楚,一些企业对于那些原在基础岗位工作的,合同又正巧在今年年底到期的协保人员,合同到期终止后就不再续签了。

  其实,除了企业在期待《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早日出台外,还有不少企业员工也非常关注实施细则。早报网友“波士堂”说:新法中,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签订合同有两种说法:一种说要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一种说是可以不续订。这位网友对此表示不解。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劳动法苑的专家胡泉表示:现在确实有两种不同观点,而且这个问题有待实施细则的进一步明确。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劳动法苑的专家胡泉表示:新法正式颁布后,不少企业的应对措施必须做出调整,以避免新法实施后因为企业规章制度而承担违法成本。但由于实施细则迟迟没有出台,企业在新老办法过渡期间采取的某些做法,是存在盲目操作可能性的。

  谈到实施细则的具体出台时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彭光华表示,“劳动部是希望在1月1日前出台的,但国家劳动保障部与国务院、全国人大法工委等方面的意见并不统一。我个人的意见则是希望晚些出。”

   明年市总工会将参与劳动合同文本制定修改

  早报记者 单芸

  昨日,市总工会在十一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表示,2008年,市总工会将主动参与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修改,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修改、续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

  市总工会表示:明年的工作重点是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扎实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促进《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修订。

  此外,全面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推动在所有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试点,着重提高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建制率等工作也将是市总工会明年的工作任务之一。

  在提高一线职工等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方面,市总工会表示:将加强与国资委、劳动保障部门等的合作,发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裁员风波

  《劳动合同法》出台各地企业裁员、减员情况

  2007年6月底LG电子(中国)公司在总部和全国各地分公司大量裁减5至9年的老员工,其中成都分公司的裁员规模达到20%。

  2007年9月底展讯通信对北京分部进行了缩减,缩编人数在30人左右,随后上海总部也进行了裁员。

  2007年9月底开始华为公司7000多名工作满八年的员工被要求,在2008年元旦之前,先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再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并废除现行的工号制度,所有工号重新排序。华为此举被指规避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

  2007年10月22日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中国位于深圳、上海、莆田、东莞的四个分部,全部下达了裁撤令,2007年11月30日将终止200名员工的合同,同样遭受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质疑。

  2007年10月中日合资上海大野时装有限公司的201位老员工得到通知:99位没有签过任何合同的员工将在10月底后离职,而其他102位签订过协议的员工也由于合同到期,公司将在10月底与他们续签一份为期55天的过渡合同,公司表示:这份过渡合同的目的是为等待《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出台。11月14日,77名员工对大野公司集体提起劳动诉讼。

  2007年11月9日剑南春集团大规模裁员498人。4天后,在绵竹市政府部门介入下,剑南春出具了撤销解除的通知,让员工再次回归岗位,但就位者不足半数。

  2007年11月21日东方早报采访报道发现:由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全市律师都忙着帮助企业进行普法工作,并帮助企业重新修订劳动合同、劳动规则。2007年12月5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员工同时被告知,“辞职”之后,员工们仍可正常上班,而且多数人到月底就会得到一份新合同。泸州老窖四川总部的人力资源部表示,此举是“为了调整各地的劳动关系,应对《劳动合同法》”。2007年12月18日东方早报报道,两家中介派遣机构欲为2000余名劳动者办理集体退工手续,闸北区劳动部门启动了区失业预警“快速反应机制”,与区总工会双双联手,坚决制止了两家企业涉及2000余名员工的退工事件。单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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