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费案证物发还案更裁 台"高院"完成分案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13: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7日电 陈水扁声请返还“国务机要费”扣押物一案,于今年12月中旬台“最高法院”发回更裁后,台“高等法院”最近已完成分案,将由特别合议庭负责审理。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向法院声请返还“国务机要费”案扣押物,台北“地方法院”今年10月初裁定拒绝返还,陈水扁不服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又在10月底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裁。陈水扁还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于12月14日撤销原裁定,将全案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裁。

  台“高院”发言人温耀源27日表示,“高院”在收到“最高法院”撤销发回的卷宗后立即进行秘密分案。按照程序,先前负责审理过的合议庭必须回避,因此从剩下七个特别合议庭中选出一个负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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