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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半决赛首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14:23 CCTV
A组半决赛首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胜 今天,A组半决赛在香港中文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间展开。最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3:2的微弱优势取得胜利,进入决赛。来自香港中文大学的刘冉,荣获本场“最佳辩手”称号。 双方立场:针锋相对 本场的辩题是“赞不赞同购买盗版者应负法律责任”。 在信息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日益严峻和重要。知识产权,或者说购买和使用盗版的法律责任问题,也就愈发尖锐突出。这种情况下,有专家和学者提出了“购买者责任”的问题,即除了制造、销售盗版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外,盗版链条的最后一环——消费者。双方就此引发大讨论。 正方香港中文大学在开篇立论中,就指出盗版的危害性:它破坏了社会利益,影响创作产业更危及民族产业的生产;如果法律对贩卖和购买双方有不同对待,那么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将受到损害。购买盗版者承担法律责任,是保证法律公平的重要因素。 反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立论则从现实出发,在不正常的市场当中,法律应该“剑指何处”?在法律条文中,“应该”是“必须”的意思,也就是购买盗版者一概要承担法律责任。而目前的市场当中,盗版与正版往往难辨真伪,消费者误买盗版还要承担责任,显然不够公平。 双方辩手同时提出了“保证法的公平公正原则”,为自由辩论埋下伏笔。 自由辩论:法律和市场的权衡 自由辩论是本场比赛的最大看点。 正方香港中文大学首先发难,执法者对于买盗版的纵容和惩罚卖盗版的严厉,会导致“人格分裂”。这种“分裂”的态度,不利于法律的公平。 反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则提出,人们买盗版时很难分出真伪,若无意间买到盗版,消费者本身就是受害者,再让其承担责任就是“落井下石” 了。 随后正方又将战场扩大到:举证也是一种法律责任,同样应该承担。如果因为有人以不知情为借口抵赖,那会造成更为混乱的结果。 而反方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市场混杂时,有的地区根本买不到正版,某些地区的小学生,十几个人只有一本盗版的教材。这种情况下,是让这些孩子们承担法律责任呢,还是应该从源头上先整顿鱼龙混杂的市场?但正方反驳道,首先应该区分“买不到”还是“不去买”,即使操作上存在困难、即使这种情况大量存在,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不立法,就可以‘法不责众’。” 自由辩论过后,市场、消费者、法律三者之间的关系,已经逐渐明朗化。决战在结辩中开打。 结辩:深化主题、责任先行 自由辩论的硝烟还没散去,双方都力图在结辩中深化主题,提出价值性的倡导。 正方香港中文大学“理想主义者”的观念逐渐显现。他们认为,打击盗版当然要多管齐下,必须从“供”、“求”两方入手,整顿市场的同时也要打击购买盗版者。 当然,他们对反方所说“操作难”的问题,也有所回击:执法者、立法者就是应该“不怕麻烦”,花大力气来解决技术问题,这才是学法律的意义。 最后,正方所持的“赞同”观点,是一种态度问题。正义无价,正因如此,任何侵犯正当权利的任何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和正方不同的是,反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现实主义者”态度,也在陈词中被反复强调。 他们指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各个国家都没有这样的法就是因为难落实。民众对知识有着正常的需求,但是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却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市场,面对这种情况,从市场而不是民众下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毕竟,“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可怕。 评判:缺乏自选动作 本场点评嘉宾、香港凤凰卫视主持人曹景行给本场比赛很高的评价,称赞“这很像一场法庭辩论”。他认为,把侵权、违法、犯罪做区分,对双方充足论据十分有利,区分得越开,越对自己有利。 至于不足之处,曹景行认为,双方交锋太正面。把盗版知识产权局限在“碟、软件”的例子上面,如果能拉开战线提出“奢侈品、设计”领域的例子,会把对方打个措手不及。 “这场精彩的辩论还欠缺一些自选动作。” 他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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