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养路费延至明年元月13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8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朱丹)即将到来的元旦将放三天假,为了方便市民缴纳养路费,稽征部门将养路费的缴纳期限从明年1月10日顺延至1月13日。如果1月13日之前还没缴纳养路费的车主就要被收取滞纳金了。

  按相关规定,明年养路费的缴纳时间为今年12月1日至明年1月10日。由于今年调整节假日,稽征部门特将养路费缴纳时间也顺延了3天,延至明年1月13日。在这之前,车主们可以到成都市稽征处所辖各县(市、区)稽征机构和中国银行成都地区各营业网点办理缴纳手续。据介绍,稽征部门已和中国银行网点达成协议,客户只需与银行签订协议,银行就能自动代扣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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