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在经适房两限房首推建筑业工程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8日23:53 BTV《北京新闻》

  文稿作者:王乒1,张景丽

  写稿日期:2007-12-28

  【正文】今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与四家国有控股开发商签订了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协议,正式启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程,先期将在常营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推行。

  【同期】:市建委委员:工程竣工以后,老百姓买到房的时候,每个老百姓都要拿一个保单,保险期,结构和使用我们这次定的都是十年

  【正文】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主体结构、渗漏、设备等质量问题时,业主首先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再向设计、勘察、施工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据了解,除经济适用房外,本市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还将在两限房推行。

  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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