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寄回分手信法院参考判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07:57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打工妻子从外地给女儿寄回衣服,在衣服里留下绝情分手信,要求与丈夫离婚。

  李某与妻子蒋某于1999年9月经人介绍相识,并于第二年9月登记结婚。2001年5月,蒋某生下女儿。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多,蒋某多次离家出走。2005年,蒋某又一次离家出走。2006年3月,李某突然收到妻子给女儿寄来的衣服,正高兴着要给女儿试穿时,眼尖的女儿发现衣服里面夹了一张纸条。李某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封绝情的分手信。妻子在纸条中称,跟他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双方彻底决裂,叫他再重新找人。

  一年过去了,妻子仍然没有回心转意,他拿着分手信来到了六合区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妻子蒋某婚后长期分居,夫妻间产生矛盾主要是妻子蒋某经常外出不归,对家庭和子女不尽义务所致,根据分手信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李某要求与妻子蒋某离婚,应予准许。因蒋某未到庭,李某与蒋某夫妻之间的财产状况无法查明,可待蒋某出现后另行处理,婚生女应暂随李某生活,并由其负责抚育,子女抚育费可待蒋某出现后另行处理。

  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准许李某与妻子蒋某离婚,婚生女随李某生活,并由其负责抚育。

  作者:法宣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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