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原宣传部长王月喜受审吟诗反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10:52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山西临汾原宣传部长王月喜受审吟诗反省
王月喜涉嫌受贿受审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

  几百年前,霍州著名学者、教育家曹端的一则为官箴言,至今流传不衰。

  公元2002 年12月,时任霍州市委书记的王月喜特以主编的身份编写了一本“曹端研究文丛”,勉励霍州广大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一直推崇“公生明,廉生威”的王月喜,却在任霍州市委书记和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

  开庭当日,记者赶赴阳泉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此前,记者在临汾、霍州、太原等地,采访了与王月喜相熟的童年伙伴、政坛同僚,试图还原这位副厅级高官的成长经历和堕落轨迹。

  舞文弄墨自命“文曲星” “红枣书记”原是农家娃

  今年51岁的王月喜,出生在临汾市尧都区一个偏远的山村,家境贫寒。功成名就之后,他经常向部下忆苦思甜,上小学时,他不慎将父母用6毛钱买的钢笔丢失,惶恐不安,整夜徘徊在村外,迟迟不敢回家,深怕遭受皮肉之苦。

  多年以后,王月喜考入山西师范大学政治系,成为家乡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又被省委组织部选拔到基层,从公社副书记、镇长到共青团临汾地委书记、洪洞县委副书记,王月喜一直保持着“农家娃”的本色,即使后来调任永和县长、县委书记,仍然精打细算,很少铺张浪费。一位曾在永和与王共事的干部回忆,时任永和县委书记的王月喜,有个非常出名的习惯,每个月的收支情况事无巨细,都记到一个蓝皮本上,诸如给孩子买了一条裙子、家里割回一块肉……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早年的穷困生活对王月喜影响之大,以致当他位高权重,大肆收受贿赂时,仍然不失“农家本色”,“十万不嫌多,五千不嫌少,来者不拒”,即使被外界盛传“身家百万”之际,愈加节俭,抠门依旧。

  客观而言,执政永和6年间,王月喜一直倾力打造永和“红枣文化”,将当地农民赖以生存的红枣推出临汾、走向全国,王月喜也被尝到甜头的永和人称作“红枣书记”。

  为官之余,王月喜尤喜舞文弄墨。一次,他与一个童年玩伴饮酒叙旧,这位发小如今已成山西著名画家,两人酒酣耳热之际,王月喜当场吟诗一首:“一对山里娃,两颗文曲星”。他还加入了中国作协,所写的散文《朱家院》入选山西省小学课本。

  旅游兴市火了霍州 署卖官卖书伤了百姓心

  2000年5月,王月喜的仕途迎来又一次飞跃,从一个山区穷县的“一把手”调任霍州市委书记。搬家时,王月喜再次显露出“山里娃”的“实在”:永和县委统一配备的沙发、脸盆甚至扫帚、簸箕也一网打尽,全部转移到了霍州新家。

  霍州自古人杰地灵,旅游资源得天独厚,王月喜上任伊始,大打旅游品牌,霍州财政收入也从最初的2亿元增至8亿元。

  但是,随着声望日隆,王月喜逐渐开始飘飘然。经有关部门查证,王月喜霍州任职的3年间,每次大规模调整干部之前,前去“看望”书记的各级干部前赴后继,由于人数太过集中,每每形成行贿高峰,现场混乱不堪,以致不得不动用专人维持秩序。

  “他们为什么给你送钱?”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的每一次讯问,王月喜的回答大同小异,“为了得到提拔、重用。”“送和不送有区别吗?”“当然有,好单位和普通单位,区别大了。”

  在众多“为了提拔、重用”的行贿人中,原霍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翟某令人注目,他先后向王月喜行贿48万元。有了这样的“榜样”,霍州政法机关跑官成风,起诉书中“有名有姓”的就有15人之多,他们中,既有公安局副局长,也有法院院长,还有检察院副检察长,最具讽刺意味的是,霍州某乡党委书记几次给王月喜送钱,只为能到检察院反贪局。几年间,他先后送给王月喜11万元,如愿进了令无数贪官心惊胆战的反贪局,就任局长。

  “霍州一度成为大面积、长时间的腐败重灾区,作为一把手的王月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位办案人员曾对记者说,“虽然旅游发展了,经济暂时上去了,但大批干部垮掉了,投资环境恶化了。”

  在繁忙的工作、受贿之余,王月喜仍然笔耕不辍,著书不断。霍州干部群众逐渐发现,这位情趣高雅的市委书记之所以对出书情有独钟,不仅为了虚名,也有实利可图。每有新书问世,王书记甚至采取“上门直销法”,一手交款一手拿书。为了提高卖书服务,他还向下属单位索要“空白零售发票”,以向购书单位、个人提供报销凭证,甚至从北京、太原、临汾等地购买大量假发票,及时提供给购书单位,作为他们的报销凭据。

  除了王月喜本人,其女王某也效仿父亲,搭上了公款出书的快车,其作品《青春行》交由某印务公司印刷后,在父亲的关照下,以印刷会议材料的名义,将1万余元印刷费堂而皇之予以报销。“不怕做错事,就怕不做事,天天都做事,终究成大事。”这是王月喜初来霍州时,向翘首期待的霍州人立下的誓言。但是,当任职整3年的王月喜告别霍州,升任临汾市委常委、临汾宣传部长时,霍州城嘘声一片,甚至就在他走马上任的第二天,就有多名霍州老干部联名举报上告,“誓把王月喜拉下马”。

  老干部告状人走茶不凉 省纪委出马震动临汾城

  王月喜仕途之顺畅,令无数人眼热。但他常常与同期出道的同学、朋友暗中比较,他们有的已经当了厅长,就算经营企业的,也腰缠万贯,这样比下来,王月喜觉得自己“一直很勤奋,很节俭,才华横溢”,却没有飞黄腾达。

  怨愤之下,王月喜做出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荒唐举动。

  2002年,王月喜在中央党校学习了4个月,举行毕业典礼时,党和国家领导人前往党校为学员代表颁发毕业证书,王月喜不是学员代表,没有机会与国家领导人近距离接触,竟然想出了一个歪招,通过人工合成,伪造了一张自己与国家领导人的合影,并胆大包天将这张照片附印于“在县市委书记岗位上”一书的扉页。

  时隔不久,又一位国家领导人到临汾视察工作,王月喜故伎重演,将自己的头像移花接木,剪辑合成到中央领导与临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合影中,还别出心裁以霍州署大堂作为背景,不料,正是这一番“别出心裁”,露出了马脚,霍州老干部在一封封发往中央、省市的告状信中,将其列为罪状之首:“中央领导此次视察临汾,根本没有到过霍州。怎么会以霍州署作背景?!”

  2003年6月,王月喜赴任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真正干上了“擅长且喜欢”的工作,但春风得意的背后,是寝食难安的惶恐,几年来,霍州128名老干部锲而不舍的具名举报,令他如坐针毡。“大伙上北京,去太原,抱定了一条信念,不将王月喜告倒,绝不收兵。”12月上旬,记者在霍州见到了这些“为腐败而战”的老干部代表,他们递给记者一摞摞的告状材料,其中,光是举报信,就九易其稿。霍州市前信访局局长杨德兴作为告状队伍的“总司令”,虽已7旬高龄,但精神矍铄,斗志不减,他告诉记者,“我们向腐败分子宣战,就是要让他们知道,民心不可侮,民意不可欺。”

  2007年6月,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震惊了临汾城,正在临汾一家医院养病的王月喜被省纪委专案组带走。一个月后,王月喜被依法罢免临汾市人大代表资格,7月30日,王月喜被省委常委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省纪委还将其作为反面教材,向全省通报,以示教育警示。

  此恨绵绵无绝期 法庭咏叹长恨歌

  “50岁是人生的分水岭,我看透了人生冷暖,懂得了按规律办事,”在一篇名为“50如金”的散文中,王月喜写道,“作为一个已经步入50岁年轮的人,我的心境秋高气爽,海阔天空,把酒临风,再上征程。”

  2006年6月,意欲“把酒临风、再上征程”的王月喜,被调往母校山西师范大学任党委副书记。已经习惯了前呼后拥的王月喜,根本无法在幽静的校园静下心来,他上太原、跑北京,“一方面希望换个好单位,一方面想把事情摆平”,最终于事无补。

  在等待暴风雨来临的日子里,王月喜真正尝到了门庭冷落的滋味。只有这般时候,他才幡然醒悟,想当年他在市委书记任上,在北京医院所做的一个小小的鼻息肉手术,竟然“轰动霍州”,短短半个月,专赴北京看望书记的各色人等络绎不绝,每个人都要留个信封,嘴上说没事,“怎么能没事!没事谁登你的三宝殿”,结果,“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每一次调整干部,其实都是在还债!”“说到底,人们追捧的不是你王月喜这个人,而是市委书记这个职位!”

  在昨天的庭审现场,王月喜说,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写过一首长恨歌,而他在人生道路上,也自编自演了一曲长恨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曾经,他盼望自己“收钱收得手抽筋”,而现在,他只希望“睡觉睡到自然醒”。曾经,他处心积虑,责怨自己“官当得不大,钱赚得不多”,而现在,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令他醍醐灌顶,“官到多大是个够,钱到多少是个数”!

  多么浅显的道理!可惜,当他终于以昂贵的代价明白其深深内涵时,一切为时已晚!

  从一个副厅级干部到犯罪嫌疑人,王月喜的人生轨迹令人痛惜!庭审结束前,阳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宏思发表的公诉意见引起了在场人士的共鸣,“作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一定要算好人生的七笔账:一是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二是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三是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四是家庭账,不要愧对家人;五是友情账,不要众叛亲离;六是自由账,不要身陷牢笼;七是健康账,不要身心交瘁。”

  本报记者 郭风情

  王月喜站上被告席

  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贪污受贿276万余元

  本报12月28日讯 (记者 霍雪飞)今日上午9时,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临汾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月喜涉嫌贪污、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王月喜受贿236万元、贪污401309元,合计276万余元。

  今年51岁的王月喜2000年4月起任霍州市委书记,2003年6月起任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去年6月起任山西师大党委副书记。今年8月6日,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月喜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今年9月1日,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省公安厅对王月喜执行逮捕。经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依法交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起诉书指控,王月喜在担任霍州市委书记及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为获得提拔、调整职务等所送钱款共69起236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王月喜安排他人以支付宣传会议材料印刷费等名义虚开发票,在所属部门、下属单位报销印刷本人和亲友所著书籍的费用合计201309元;担任霍州市委书记期间,还从市委机关财务提取20万元据为己有。检察机关认为,王月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但他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据为己有,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王月喜在省纪委对其立案审查期间,主动交代了组织上没有掌握的部分受贿情节,并积极退回赃款258万元,还主动揭发了他人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应视为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

  在3个多小时的庭审中,王月喜对在检察机关侦查阶段供述的事实均供认不讳。12时35分,庭审结束。之后,法庭将进入评议阶段,并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花絮

  未到开庭时间,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前就已停满了车,其中不乏临汾牌照的车辆。交警不得不增派警力维持法院门前的秩序,以应对不断前来的旁听者。走进曾经审判过翼城县委原书记武保安、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等官员的阳泉中院大法庭,这里早已是座无虚席。在此记者见到了不少阳泉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一打听得知,原来昨日阳泉市纪委要求各单位借此次庭审之机,上一堂生动的防腐倡廉教育课。

  进行最后陈述时,王月喜掏出事先写好的几页纸,低声念起来,内容俨然是“悔过书”:“从副厅级到犯罪嫌疑人,都是因为我私心严重,心理扭曲。今天接受审判,我由衷认罪、悔罪。……我千不该万不该,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给党抹了黑,愧对父母、亲朋、组织和领导,我必须喝下自酿的苦酒。……有生之年,我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认真反思,努力改造。希望大家以我为戒,接受教训。”

  本报记者 霍雪飞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