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正当维权还是诋毁他人声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11:32 民主与法制时报

  江中帆潘忠华

  年届五十的陈牧生用自己一生的血汗钱购买了一套住房后,却发现新房楼板开裂、渗水,与开发商交涉无果后陈牧生 便在售楼处拉出“维权横幅”,在自己所开轿车的车身和自己所穿衣服的背面写上“维权标语”,宣泄心中不满。被此举惹怒 的开发商以侵害公司名誉权为由,将陈牧生告上了法庭。公共场所拉横幅、写标语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是正当维权,还是诋 毁他人声誉?今年8月7日,这一“另类”维权纠纷案,终于有了答案。

  

  买房闹心另类维权

  现年47岁的陈牧生是江苏省南京市市民。陈牧生夫妇虽是一般的工薪阶层,收入也不是很高,但为了改善自家简陋 的居住条件,两口子还是憋足一股劲,省吃俭用,终于攒足了一笔钱,可以购买一套新房了。

  2004年10月17日,陈牧生花三十多万元,与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 契约一份,买下了南京公司开发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某楼盘的住房一套。可是,让陈牧生没有想到的是,交付房屋后,他发现 客厅楼板有裂缝,当即与南京公司交涉。可是,经过一年多的交涉,南京公司始终没有拿出让他满意的解决方案,只是在陈牧 生的强烈要求下,于2006年4月26日委托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陈牧生的房屋进行了检测。

  耗尽一生的积蓄,却买回一套问题住房,陈牧生感到十分闹心。就在陈牧生无奈地等着检测结果时,他听说与自己住 同一小区的业主徐立斌买的房子也发现了质量问题,陈牧生马上联系徐立斌,商量着一起到南京公司进行交涉,交涉仍然无果 。

  就在陈牧生和徐立斌束手无策时,一个朋友给他俩支招:“在北京曾经有6个业主为了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产生 纠纷。他们想了个办法,在每人衣服上写个字,分开看,没什么意思,可6人按顺序站在一起,就是一句让开发商不愉快的话 。结果,这个办法让开发商乖乖出面解决了问题。”听罢朋友的一席话,陈牧生和徐立斌顿觉眼前一亮,一致认为这不失为一 个好办法。

  2006年6月13日和6月15日,陈牧生与徐立斌组织多名亲属到南京公司售楼处要求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同时 带去一幅横幅挂在售楼处大厅里,横幅上赫然写着:“一生血汗钱买这样的危房吗?”

  几天后,陈牧生在自己衣服背面写上“一生血汗钱,买某某楼盘的房子”的字样,徐立斌也在自己衣服背面写上“楼 板裂了,烦死人了”八个大字,两人穿着白底红字的衣服,从南京市闹市区的中山门出发,步行至大行宫,到一公交站台并排 坐在一起,前后一个小时有余。两人因为身上有字,引起众多路人驻足观望,还有不少人凑上来问情况,陈牧生和徐立斌就一 一向路人解释。让陈牧生和徐立斌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一出发就被跟踪了,还被拍了照片。

  两人的抗议行为仍未罢休,7月17日,陈牧生又选择驾驶写有“一生血汗钱,买某某楼盘的房子,楼板裂了,烦死 人了”字样的汽车出行,不料,当他准备回小区时,被小区门卫阻止。

  

  侵权维权引发纷争

  陈牧生和徐立斌一系列的行为让南京公司十分恼火,只因当时检测报告还没有出来,南京公司一直忍耐着没有和陈牧 生发生正面冲突。

  2006年7月30日,南京公司终于等到了检测报告。报告显示陈牧生房屋客厅的混凝土楼板确实存在裂缝,裂缝 宽度为0.08毫米至0.66毫米。但检测结论认为裂缝为非受力裂缝,不影响结构安全;为保证结构耐久性,建议对裂缝 进行封闭处理。

  南京公司认为,房屋根本没有质量问题,但陈牧生却无理取闹,诋毁南京公司的声誉,严重损害公司的名誉,绝不能 原谅。公司领导层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大家一致认为,如果这种行为不加以制止,其他业主就会效仿,公司的损失将无法 估量。有了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底气十足的南京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为公司讨还一个公道,并借机告诫其他业主:南京 公司决不允许任何诽谤或诋毁公司声誉的行为发生。于是,陈牧生被告上了法庭。

  南京公司在起诉书中表明:公司所售商品房经检测质量合格,陈牧生所购房屋系表面粉刷层开裂。自2006年2月 起,陈牧生以此为由与公司交涉并向媒体及质监部门反映,公司提出对裂缝进行维修,陈牧生不但不同意,还提出赔偿5万元 的无理要求。陈牧生多次堵塞公司售楼处,并悬挂写有“一生血汗钱买这样的危房吗?”的横幅。更有甚者,陈牧生与徐立斌 在所穿的衣服背面写上“一生血汗钱,买某某楼盘的房子,楼板裂了,烦死人了”的标语。此外,陈牧生还在其驾驶的轿车身 上写有类似标语。陈牧生的行为已侵害了本公司的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陈牧生停止侵权;在当地媒体上发表道歉声明,消除 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南京公司居然将自己告上法庭,这让陈牧生愤愤不平,所购房屋的客厅楼板存在裂缝,拖地时水会从裂缝处渗漏到楼 下住户家的客厅。自己到南京公司的售楼处是要求处理该问题,并未拉横幅。陈牧生承认确曾开过一辆写有“一生血汗钱,买 某某楼盘的房子,楼板裂了,烦死人了”字样的轿车,但写的是事实,并未侵害南京公司的名誉权。陈牧生也承认他的确穿过 那件写有标语的衣服,但否认曾提出要求5万元的赔偿。当南京公司抛出鉴定结论后,陈牧生的情绪十分激动,反驳道:“天 花板上已有渗漏现象,导致粉刷层脱落,这难道不影响使用?”陈牧生认为这根本不是小瑕疵,自己和家人都已经住不下去了 ,楼盘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对于自己采取的行为,陈牧生一再强调,开发商一直拖着不解决问题,才逼他采用了这样的方式抗 议。他说:“自从发现楼板有裂缝后,我一直在和南京公司正当交涉,但对方只答应维修,赔偿50元。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就买这样的房子吗?我不能接受!”

  庭审中,双方的焦点在于陈牧生穿着有标语的衣服,是否构成对南京公司的名誉侵权,以及如何衡量名誉权损失。南 京公司坚持认为,市民看到这样的字句,就会认为南京公司信誉不好,从而打消购房念头,造成南京公司的经济利益损失。承 办此案的法官经现场堪验发现,涉案房屋客厅混凝土楼板的裂缝处存在渗水现象。

  此外,为了准确把握陈牧生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法官随机征求了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区域的13人对其 看到“一生血汗钱买这样的危房吗?”条幅和“一生血汗钱,买某某楼盘的房子,楼板裂了,烦死人了”标语时的反应。针对 条幅,多数人的反应是向拉条幅的人了解情况后或到售楼处看看或到房屋现场看看再决定是否买房;有两人的反应是立即决定 不买房。针对标语,多数人的反应是楼盘的房屋质量有严重问题或楼盘开发商信誉不好,有1人的反应是要自己到现场看后再 决定,有1人的反应是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应请内行检查决定。

  (文中人物系化名)

  亲爱的读者,陈牧生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南京公司的侵权?(答案在本期找)

  责任编辑:崔 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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