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涨价5%需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12:29 新闻晚报
□游星宇

  晚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记者从昨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已下发《关于实施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备案制度的公告》,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的情况下,各地粮油、猪牛羊肉、牛奶和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者,在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十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都应向当地物价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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