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18: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二十九日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二00八年三月五日在北京召开,会期约两周。

  决定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二00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二00八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二00八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二00七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二00八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二00八年中央预算;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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