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规定交警队下罚款任务领导将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31日06: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李罡)为规范交通民警的执法行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交通安全秩序,昨日,南充市公安局出台了“两个规范”和“两个不准”的新规定,并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对群众最近反映罚款比较多的现象,明确规定指出,任何大队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名义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任务,以及搞任何形式的罚款提成。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给予交通管理(警察)大队主要领导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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