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场招聘会近半岗位“月薪面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02:29 华龙网-重庆商报

  

新年首场招聘会近半岗位“月薪面议”

  昨日,上清寺,人才市场上一单位的招聘广告中没有明确的工资标准 记者 徐元宾 摄

  昨天,记者在上清寺一人才市场举行的新年首场招聘会上发现,近50家企业招聘1000余人,其中近半岗位竟违规进行“月薪面议”。而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报酬,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样。

  近半招聘岗位“月薪面议”

  “急聘吧员,男,高中以上学历,会茶水冲泡,会水果拼盘,工资面议。”昨天,记者一走进上清寺一人才市场就看到这张招聘启事。记者看到,新年的首场招聘会仅有50家左右单位进场招聘,求职者不足百人。

  记者围着招聘摊位转了一圈,发现各用人单位张贴的招聘启事上,按照新规都不合格,至少有30家用人岗位的招聘启事既没有写明对应聘者的要求,也没有写明工资待遇,更不用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其它内容了。据估计,这场招聘会有近半岗位使用“月薪面议”。

  多数求职者不知“面议”违规

  “你们月薪到底是多少钱?”记者问一家标着“月薪面议”的食品公司的招聘人员,对方表示不能透露,由主管领导定。为什么不能透露?记者又问,对方直言,月薪没有定好,因人而异。

  记者在半个小时内随机采访了10名求职者,只有1人知道用人单位招聘不能搞“待遇面议”。记者又问及一些企业的招聘负责人,很多人也不知有《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更不晓得招聘启事上禁止使用“月薪面议”。

  可停止“面议”单位入场招聘

  对此,人才中心专家认为,招聘单位应“明码标价”,这可以体现企业提供职位的真实性,也是对应聘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人才市场应把好招聘单位的入场关口,严格审查招聘单位的信息,对这种使用“月薪面议”字样的行为应进行责令整改。如果不整改,可以停止用人单位进场招聘的资格。记者 童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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