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幅上调高档房价格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05:33 东方早报

  南京市2005年确定的“高档房”价格标准终于上调。根据南京市房管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从今年起,该市“高档房”价格标准为主城江南八区9900元/平方米以上、江宁6000元/平方米以上、江北4900元/平方米以上,上调了900元~1210元/平方米。

  2005年“国八条”房产新政出台,凡满足“容积率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区域均价1.2-1.44倍以上”三条件之一的住宅不再享受政策优惠,需按房屋总价的4%全额征收契税。南京在新政细则中规定了不能享受优惠的“高档房”具体价格标准为:江南八区8690元/平方米以上、江宁区5100元/平方米以上、江北3700元/平方米以上。调整后可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为:江南八区单价9900元及以下;江宁6000元及以下;江北片区4900元及以下,分别提高1210元、900元、1200元。

  业内人士表示,新标准减轻了购房者负担,对目前处于低迷期的楼市而言是个利好消息。

  据悉,该市“高档房”的容积率和建筑面积仍按原标准执行,价格标准执行具体时点为房屋产权核准登记时间,只要是2008年进行产权登记的均可按新标准执行。而价格标准今后仍将适时调整。早报记者 鲁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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