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医院进入标准化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02:30 新闻晨报

  □记者朱国荣

  晨报讯因组织行为违法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超过2次、使用未经监管行政部门批准的药品和植入性器材、评估周期内年平均执业行为积分超过12分、存在属于组织行为的乱收费……从今年开始,上海市卫生局将实施《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被评估医院在评估周期内存在上述问题将“一票否决”,即中止本次评估,转入整改阶段。只有完成整改后,医院才能申请下一年评估。

  根据《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有关规定,各综合性医院1-2年自评一次,市卫生局委托或建立相关专业机构,每3-4年对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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