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起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08:4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赵静)从今天起,新城区辖区内的居民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在社区居民医保专管员处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标志着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始实质性启动。

  从今日起,新城区辖区内的居民只需要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父子同底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同一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属于该辖区城镇集体户口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另据了解,新城区根据相关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对辖区居民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的办法,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居民参保不需体检,在缴费的次月就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少年儿童每年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居民缴费标准每年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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