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馒头标准”不会强制推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09:2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谢红梅)馒头必须是圆的?个头还不能太小?日前国家出台的《小麦粉馒头》标准公布后,引起不少商家、市民热议。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表示新规并没有对馒头形状作出规定;市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该标准属于国家推荐标准,并不需要强制执行。

  “馒头做成圆的”引发争议

  从1月1日起,《小麦粉馒头》标准成为国家标准(GB/T21118-2007)正式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批准并公布这项标准。

  记者了解到,该国家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生产的馒头,而玉米、荞麦生产的馒头不在此列。标准中称馒头要有小麦香,且体积不能太小,1克面粉体积最低限度必须超过1.7毫升,小于这个体积的馒头就不合格。

  之前有消息称新规要求馒头必须是圆形的,记者采访了万佳百货的馒头师傅。一位师傅听后直说“太搞笑了,馒头的形状还要规定?”拱北一家小食店的老板听后,当即乐坏了,他直言“馒头想做成什么形状就做成什么形状的,没有听说过一定要圆的!”更多的市民表示,“这种规定无聊也无用,不需要进行硬性规定。”

  新标准并不需强制实施

  针对大家热议的馒头规定,昨日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表示,所谓“新标准规定了馒头的形状”的说法是不实的,新标准里并没有相关要求。

  珠海市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获知此事,但还没有接到正式的文本通知。且新标准(GB/T21118-2007)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并不需要强制实施。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