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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车抵押骗钱 女子一审入狱13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09:45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丽研】 一女子在婚庆公司租来汽车作抵押,骗取他人20多万元,最终被一审判刑13年。 2006年,孙强和李萍相识,去年1月份,李萍称想用帕萨特轿车抵押借款。随后,李萍把开来的一辆车留下,拿走了7万元。此后,李萍用同样的方法先后抵押借款15万元。2个多月后,孙强发现这几辆汽车全都是从婚庆公司租来的。 在孙强向李萍追要款项时,李萍又提出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孙强,但孙强随后发现,这房子竟然是李萍租的房屋。 一审法院判处李萍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