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工维权者被砍事件背后:自身权益无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13:56 南风窗

  本刊记者 赵灵敏 发自深圳

  2007年11月20日,对深圳龙岗打工者职业安全健康中心(以下简称“打工者中心”)的负责人黄庆南来说,注定将终身难忘。

  几天之前,有打工的工友工资被拖欠,找黄庆南来问怎么办?黄指点他到劳动局投诉,劳动局要求工厂依法支付工资。这天早上,那个工友准备到厂里拿钱,因担心厂里对他不利,黄庆南帮他找了两个工友陪同壮胆。下午3点左右,黄准备到位于龙岗区龙湖新村的打工者中心去看看那个工友有没有回来。在离中心几百米的一家福建包子铺的门口,黄遇到了一个朋友聊了几分钟。就在这中间,黄忽然感觉左腿站不稳了,转身一看,一个壮汉拿着一个用纸包住的东西向他扑来,纸掉落下来,黄看到那是一把刀。那人还想继续砍他,黄这时已经站立不稳,他坐在地上,用右腿拼命地踢,又抓起地上的砖头砸向那人,终于将壮汉打退,凶徒跳上停在附近的一辆摩托车离去。

  黄庆南的朋友这时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黄坐在地上本能地想抓住左腿的伤口,但发现伤口太大,根本抓不住。由于流血太多,他感觉眼前发黑,开始听不清楚,想打电话,手机也拿不起来了。

  120救护车在几分钟后到来,黄被送到龙岗中心医院;而110的人始终没来。在医院,黄花了3个小时挂号、排队、拍X光、包扎,终于在6点半左右住了院。因为左腿筋骨、血管、肌腱与神经全被砍断,只剩少许皮肉相连,伤势太重,几天后,他被转到深圳第二人民医院。经过及时手术,医生的判断是他的左腿或可以保住,但机能会丧失。

  这是12月20日黄庆南在深圳第二人民医院的病床上向记者口述的事件经过。他认为此事不牵涉个人恩怨,而是因为打工者中心宣传《劳动合同法》所致。自今年9月份以来,打工者中心的主要工作就是宣传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附近工厂的工人成群结队前来咨询。黄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人可以追讨两年以来的加班费,这对任何打工者而言,随随便便就是三四万元,对类似条款的宣传可能让某些人很不高兴,所以要加害于他。

  事实上,针对打工者中心的暴力事件在之前的一个多月里已经发生了两次,只不过黄庆南碰巧不在而已。10月11日晚上7点多,4个男人拿着棍子砸坏了打工者中心的玻璃门,然后扬长而去。报警之后,附近警务室的人说,这是小事,没有伤人;11月14日下午4点多,又来了4个拿着钢管的男人,一边砸东西一边说,让你们开不了店。随后上了路边一辆车牌被遮住的白色小汽车。此时,对面马路上就有3个治安巡警在往这边看,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警方则说,就算是两次破坏,也没有伤人,你们的损失也不过一两千元。

  黄庆南感觉这两件事都是针对自己的,于是出入都很小心,每天晚上8点多就回家,但最终还是没有躲得过去。

  而在12月18日,当记者经过那间福建包子铺时,地上的血迹依然清晰可见。在一家鞋厂的对面、中国移-动商铺和一家文具行中间,记者找到了打工者职业安全健康中心,20几平方米的空间里放着几张桌子,靠墙摆着两排书,一切都显得简陋和破旧。工作人员罗春丽和于慧敏告诉记者,警察刚刚来过,问黄庆南被打事件有没有新的线索。由于停电,我们点着蜡烛聊了起来。中间不断有工友抬起半开的卷闸门,问是不是可以进来看书聊天。就着烛光和周围轰隆隆的发电机的响声,两个年轻的女孩子向记者诉说着做这一行的不易,还有工人对他们的需要和信赖。

  据长期关注珠三角劳工团体现状的华南师范大学教师黄岩介绍,珠三角目前的劳工维权组织有30多家,大多只有两三个人,以工商登记的方式存在,靠境外劳工组织的支持维持生存,政府对他们的存在和活动持默许的态度。虽然力量弱小,但对那些背井离乡、时时遭遇不公正待遇又求告无门的外来打工者而言,却是温暖的力量和唯一可以信赖的依靠。但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时候,这些劳工团体自身的权益却往往处于毫无保障的状态。

  并非第一次受伤害

  对黄庆南来说,此次的被砍是他到深圳打工后第二次遭遇暴力对待。

  34岁的黄庆南出生于福建泉州,17岁开始到厦门做泥水工,23岁来到深圳打工,先学会开车,开了几年中巴后又到建筑工地开货车。1996年,他辗转到一家做通心粉的食品厂做保安,慢慢做到了主管,因为工作踏实认真,老板打算提拔黄庆南做总管,这就让他和当时的总管成了竞争对手,后者不断警告他,要他离开。1999年11月的一个晚上,黄在宿舍睡觉时脸上被泼了硫酸,毁了容。

  警察赶来。尽管黄指出了自己的怀疑,但警方以没有证据为由不再理会。工厂老板出了15万的医疗费后开始不闻不问,后来在当时的龙岗区领导的过问下,老板又勉强拿出了3.3万元给他做颈部植皮。法院以“厂方24小时均有保安人员,已经做到了一般性的安全防范管理”为由,驳回黄向厂方工伤索赔的诉讼请求。

  因为没钱,黄在病房里治疗了半年后被赶到了走廊,两年两个月的治疗后,黄出了院。此时的黄样子非常恐怖:牙齿暴突,眼睛不能见光,胳膊抬不起来,脖子和脸粘连在一起。黄不得不自己找钱来治疗。

  2002年10月,黄在一家香港民间团体的资助下到重庆接受治疗,75天里接受了5次全麻的手术,所幸都很成功。2003年1月,黄完成治疗出院,这时除了被毁坏的容貌,他的身体机能已经恢复,可以正常生活了。

  闲来无事,他开始到龙岗的一家叫做“打工者职业健康中心”的机构做义工。这个成立于2000年的机构,实际上是一个为外来工提供廉价医疗服务的诊所,有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到了6月,这家机构因为经济困难要停了,12月,在另一家香港民间团体的资助下,黄庆南将职业健康中心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深圳市龙岗区龙岗打工者商店”。“事实上我们也找了当地的残联和劳动局,想请他们做主管部门进行社团登记,但被拒绝了。”黄庆南告诉记者。

  黄这时觉察到,工人的最大需求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基本权益的被剥夺:欠薪,长时间加班,工伤索赔困难等等。而且在遭遇类似情况时,大多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有相当部分工人不知道《劳动法》;出于对政府机构根深蒂固的敬畏,他们也往往不敢去投诉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黄于是决定把打工者中心的工作重心转向劳工权利教育和宣传,让工人了解自己的权益,自己救自己。

  困惑

  在过去的4年里,打工者中心做的工作主要是劳动法律的宣传和咨询。他们把对劳工有用的信息汇编成小册子,免费赠阅,里面的内容包括:怎样算工资、找工作小心被收押金、进厂要签合同、工厂要为工人买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的获得途径,以及和打工者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局、社保站等政府机构的电话等等。很多时候,他们还会把相关的内容制作成书,拿到工人聚居的地方现场宣传,指点工人在权利受损时如何维权。为了配合工人的作息,他们的工作时间是早上10点到晚上10点,一天里,总有三四十名工人过来,或咨询,或看书,或聊天。随着打工者中心的日益成熟,工伤、劳资纠纷咨询个案从每月几十个,上升到200个左右。2006年,有记录的咨询个案就超过2400个。

  对自己的工作,黄庆南和打工者中心的其他4个同事都感觉非常自豪。他们认为自己是扎根工人社区,从工人的需要出发,真正为工人服务的。“现在附近工厂工人有问题都会首先来找我们,其他地方的工人也一传十,十传百,来得越来越多,工人的一句句‘我信任你们’是对我们最大的激励。我经常鼓励我们的同事,我们是做得最好的。大环境不好,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关门,但只要认真做过就没有什么可后悔的。”黄庆南告诉记者。

  打工者中心的工作人员林卫华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他原来打工的家具厂的一个工人,长期被老板拖欠工资。这个工人气极之下决定要烧死老板然后自焚,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林卫华,林劝他到劳动局投诉,工人最终拿到了工资,对林非常感激:多亏你,我才没有干那件害人害己的事。

  但是,工作中遇到的不仅仅是开心的事。2006年,一个做技工的工人在一个厂里做了两个月后,没有拿到工资反而被老板算出来倒欠了几百块钱。黄庆南花了3天时间带着这个工人到工会、劳动局投诉,最终却无功而返。这个工人无钱生活,只好靠捡垃圾度日。黄将这件事报料到深圳某报,报社认为事情太小而没有报道。这件事让黄庆南感觉非常失落,“以前的投诉只要事实确凿就会拿到钱,但这次工厂老板的势力实在太大了,我们搞不过他。这让我明白我们的力量有限,不是救世主。”

  做了几年的劳工NGO,黄庆南发现基层政府部门的态度总体还过得去。“我们和附近警务室的关系还可以,他们不干涉我们的活动,但每个月会过来看一下我们有什么活动,把活动的内容抄下来。劳动站就有些不满了,主要是我们的工作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老有工人去找他们,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清闲地喝茶看报纸了。现在我们有了一些影响,当地有什么罢工、堵路的事往往会算在我们头上,实际上我们并没有参与。”

  现在,黄庆南最大的隐忧是打工者中心的资金问题。一直以来,打工者中心的资金由德国的一家基督教团体提供,并由香港的NGO“劳动力”来监督资金的运作并提供培训和指导。但这几年,情况不同了。“中国经济这么好,外国的团体也在考虑是不是还要赞助那么多的钱。而且很多钱是针对某个项目的,过一段时间就要重新申请,所以我们的资金来源不太稳定。”

  劳工NGO的处境

  近年来,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都出台了多项惠及劳工的法律和规定,如《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最低工资的实行和不断提高等,但在现实层面,劳动争议和诉讼并没有相应减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新一代打工者群体的出现。“现在出来打工的多数是80后的,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和理解能力都比上一辈强很多,遇事也不会一味忍让和躲避,而是想着讨一个说法。龙岗区劳动局的牌子两次被工人摘下来,这在以前是不可思议的。”黄庆南认为。

  事实上,12月18日记者坐车经过龙岗区政府门前,就看见有4个工人模样的人在政府门前请愿,衣服上写着“老板让我们没有活路”的字样。

  黄岩则认为,很多有利于劳工的法律和规定在现实中往往走了样,背离了初衷。比如最低工资,今年4月有100多个工人上书深圳政府要求提高最低工资,到了11月最低工资终于调了,但从以往的经验看,最低工资涨了工人的工资却没有涨,很多工厂根本就不理这些规定,政府也一般不会严格查处。

  在劳动争议持续上升的情况下,工人的救济渠道却非常狭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郭巍青就认为,相关的政府和公共机构基本上放弃或不愿意相关的服务,即使提供了也往往要收费,反而是一些NGO和私人机构在提供救助,这是一个扭曲的结构。

  “很多工人从以前和政府打交道的经验出发,遇到劳动争议往往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法律。而且即便你愿意循正常途径去解决问题,成本也往往很高。以前到劳动局去要求仲裁,先要交500元仲裁费,再拖一年半载,工人根本耗不起。这500元仲裁费去年才取消。政府名义上也有法律援助服务,但遇到具体的案子,往往标的小的案子政府律师会帮你做,标的大的、稳赢的案子,他就会转给在外面执业的律师朋友去做,从中牟取好处。”黄岩告诉记者,“而职业律师的收费很高,一般是标的的20%,工人出不起。况且这类官司耗费时日,风险又大,一般律师也不愿意去接。这也是这几年出现很多‘公民代理’的原因,‘公民代理’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收费低,几千块的案子他也愿意做。但现在在东莞等一些地方,法庭不承认‘公民代理’,你要么自己辩护,要么请律师。”

  在各种救济途径都不畅通的情况下,劳工NGO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他们很多时候成了工人维权的唯一选择。但几张桌子、两三个人,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呢?郭巍青教授认为,要从工人本身的处境出发来理解。“很多工人第一次出门,没有钱,不懂法律,也不相信政府,流动性又很强,这时候有人给他们免费咨询,告诉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指给他们维权的途径,这不但能维护工人的利益,也能避免一些不理性行为和群体性事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郭巍青教授还认为,“几千万劳工的安全保护和权益保障问题,再大的政府机构也难于全部处理,必须依靠劳工群体中内生的积极力量。外在的赋予权利,如《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实际执行中是否能满足工人的需要,还有待观察。”

  这些年来,劳工NGO所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他们或致力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倡导和培训,或直接为工人提供咨询和培训,但他们的力量还很弱小。大多数NGO只有几个人,影响有限。而且,大多数劳工NGO的领导人都是受了侵害后得到帮助然后出来帮助别人的工人,这直接影响了他们吸纳资源的能力。

  黄岩则认为,“大部分劳工NGO的自我完善能力较弱,财务不明晰,而且老有人指责他们和外国机构有联系,这实在是迫不得已,因为国内的公共资源有限,又不让他们公开向个人募款,所以只有求助于境外机构,但这些机构的钱往往是给一个个项目的,做完就没有了。况且很多劳工NGO做的是日常的宣传工作,效果很难评估,在申请资助上就有困难。但你不能因此否定他们的作用,更不能通过暴力的手段来打击他们。”

  目前,深圳警方已经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全国总工会曾有人探访黄庆南,但目的是写报告,未对黄庆南或打工者中心提供协助。香港多个劳工团体日前发表的声明认为,如果此次事件得不到公正处理,将向不法分子发出错误信号,更多的劳工组织和工作人员将受到侵害。两岸三地的多个团体开始为黄庆南募捐。

  但12月18日,当打工者中心的工作人员林卫华到附近的劳动站为黄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站的工作人员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这不可能是工伤,因为黄当时并没有在工作,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也无法得到证实。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