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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昌:消费者的“英雄”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14:31 法律与生活
文/胡振栋 周洁 经杨剑昌成功处理的消费投诉案件涉案金额达95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亿多元,移送案件给有关部门处罚 的也有2.76亿元。 2007年8月20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某小区发生一起特大物业纠纷案,案值高达2亿元。数百名业主和 物业工作人员持械对峙,一触即发,场面气氛十分紧张。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一位年近五旬的老人出现在小区里。在他的主持下,双方心平气和地坐在了一起,轻松地 达成了7项调解协议。一场武装械斗和流血事件就这样化干戈为玉帛。 这位老人不是别人,正是被老百姓亲切称为“布衣代表”的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主任科员杨剑昌。 从23岁起,杨剑昌十年如一日,为老百姓鼓与呼,经他手成功处理的消费投诉案件涉案金额达95亿元,为消费者 挽回经济损失9亿多元,移送案件给有关部门处罚的也有2.76亿元。 举报单位偷税丢饭碗 1958年12月,杨剑昌出生于广东五华县(原广东龙川县)一个农民家庭。杨剑昌从父亲杨德忠那里受到了良好 的熏陶。杨德忠多年在农村当基层干部和人大代表,虽然70多岁了,常常生病,但仍经常为群众办好事。 杨德忠病逝时,当地几百名群众自发前来悼念。父亲的言行给杨剑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立下宏愿,要以父亲为榜 样,做一个刚正无私、为人民谋利益的人。 1981年春,广东创办深圳经济特区的消息吸引了杨剑昌,他独自一人闯深圳来参加特区建设。 起初,他在一家医院工作。刚工作不久,他就发现医院的一些角落里经常放着一麻袋一麻袋的鹅毛、鸭毛,但他不明 白这是干什么用的。 后来,他就骑着自行车翻山越岭跟踪了解。整整用了半年多时间,才发现这是一些走私分子在装鹅毛、鸭毛的麻袋中 夹带文物、黄金走私。他深感走私是对特区建设的破坏。 杨剑昌按捺不住激愤的心情,熬夜写出2000多字的《深圳不法分子用鹅毛鸭毛掩护走私国家文物和黄金》的报告 ,并迅速向特区政府反映,犯罪分子终于得到了惩处。 后来,杨剑昌在一家装修公司工作,他仍然延续着自己疾恶如仇的性格。年终时,他在统计中发现公司的营业额上升 了,利润增加了,可上缴国家的税收却减少了,原来是公司做了两套账,正在蓄谋偷逃国家税款。这一年,杨剑昌拿到的年终 奖金虽然比过去多了,但他一想到公司逃避国家税收,内心就十分不安。 杨剑昌向公司总经理毫无保留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总经理却对此不以为然。他就向公司的上级领导、深圳市纪委和 税务部门反映公司偷逃税款的情况。为此,税务局奖给他2.8万元,但他却立即捐给了华东洪水灾区的灾民。 但是,他的公司不欢迎这样的下属。很快,他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成了下岗工人,还被强行赶出了宿舍,连个居 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在下岗的两三年中,他生活没有了着落,养家糊口都成了问题。但他痴心不改,仍念念不忘去管那些与国家、人民利 益有关的“闲事”。他经常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调查了解特区创办中出现的非法炒外汇、非法买卖公民身份证并购买股票等 现象,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1993年,在深圳市有关领导的鼎力支持下,杨剑昌被安排到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工作,住房 问题也得以解决了。 人头价值2000万元 1997年8月中旬的一天早晨,上百名群情激愤的消费者潮水般涌进了深圳市工商局罗湖分局,人们高喊着:“还 我血汗钱!消委会要为我们讨回公道!”声讨“深圳泰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明公司”)的欺诈行径。 在有关部门决定由杨剑昌调查处理此案后,他当即表示:“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把‘泰明’查个水落石出!” 杨剑昌受命后立即着手调查。随着案情的显露,他的心情却像铅块一样沉重。因为这是一个涉及诈骗金额20多亿元 的大案,情况十分严重,被骗的消费者及投资者成千上万。此案如果处理得不好,很可能危及深圳市的社会稳定。 经过多日的了解,终于查到了彭氏兄弟行骗的证据。“泰明公司”在国贸大厦实有物业只有600多平方米,而且已 抵押给了银行,但他们却在广告、合同上吹嘘有18000平方米,实际上一个租户还分不到1平方米。 于是,杨剑昌连夜将调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决心彻底揪出这一窝骗子。但是,材料上报有关部门后,却久久没有消 息,这令杨剑昌十分纳闷。 原来,他的对手并不是寻常的骗子,彭氏兄弟在骗钱的同时,又用手中的金钱为自己寻找保护伞,买来一个又一个光 环。但这些并没有吓倒杨剑昌,他想起了消费者对他的信任:“老杨,你可不要给权贵吓倒了啊!”于是,他迅速向新闻传媒 公开了彭氏兄弟的欺诈行径。 但这帮骗子并不甘心自己被揭发,彭氏兄弟曾夸口,他们可以“用钱买金砖砸破杨剑昌的头”,因为对手不甘心输在 杨剑昌这样一个“小人物”手里。于是,他们用尽了一个又一个计谋。 曾有人带着两个美女来局里拉关系,碰了壁后,又通过熟人告诉杨剑昌,如果他不管这件事,就可以给他500万元 好处费。但杨剑昌对此的答复是:“我绝不为钱低头弯腰,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与他们斗下去!”于是,骗子又来了硬的。 一天,杨剑昌接到一个恶毒的电话,对方凶狠地说:“‘泰明’准备花2000万元买你的人头!”但他听了之后却 十分镇定地回答:“我杨剑昌一个平民的头值2000万元?好啊,有本事你们就来取吧!” 此后不久,就有人蓄意制造车祸企图置他于死地,幸亏杨剑昌早有防备机敏躲过。 由于杨剑昌软硬不吃“泰明公司”那一套,不久,他们就将杨剑昌告上法庭,说他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要他赔偿1 734多万元,这成了当时轰动全国的大案。 “这1734多万元的天文数字,仅靠工薪阶层和两袖清风的收入,我即使600年不吃不喝再搭上子孙8代也赔不 清啊!”杨剑昌幽默地说。但事实上,这次诉讼的确给了他巨大的压力。更让他感到难受的是,妻儿也经常受到威胁恐吓。 1999年3月,全国召开“两会”。杨剑昌经人介绍认识了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原常务副校长 黄玉章中将,向他反映了“泰明公司”欺诈群众数亿元的事实。在一次会议的间隙,黄将军亲自把杨剑昌的材料呈报给了国务 院。 2000年1月28日,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要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宣判:泰明败诉, 杨剑昌胜诉。这桩涉嫌诈骗20多亿元、震动中外的惊天大案,这场历时3年、波澜起伏的旷世诉讼,终于以杨剑昌的胜利而 告终。 投书制订“治安管理法”成现实 在消委会的工作岗位上,杨剑昌为消费者办事,不怕跑不完的路,不怕碰不完的钉子,不怕别人的冷脸白眼,也不怕 当事人的胡搅蛮缠。为了调解好一件消费者的投诉,常常要费尽口舌,用尽心力。 2000年,深圳连续发生了多起消费者遭受不法商家殴打致死的事件。这年的6月12日晚,杨剑昌刚刚回到家便 接到一个电话,拿起话筒听到的是一阵悲痛的哭声:“我的一个亲人被酒店的保安打死了,您要为我们做主、为我们申冤啊! ……”杨剑昌眼眶红了,他对着话筒说:“我前些天已听说了酒店保安打死顾客的惨案,了解清楚事实后,我一定为你处理好 !” 保安打死顾客深圳已发生好几起了,公安机关也对保安部门进行了不止一次的整顿,可类似的案件近日又发生了。 杨剑昌利用深圳市人大开会的时机,在小组讨论会上愤怒地控诉保安惨无人道的行为,他将此案直接在会上向市政府 领导汇报,要求严厉惩处打人凶手。他还利用会议休息间隙,与有关人员前往酒楼和派出所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敦促民警缉 拿在逃凶手。 人大会议结束后,他又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积极参与此案的索赔工作,使受害者家属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公安机关 拘捕了保安队长,并全力追捕凶犯。 一个月之后,又是一个电话搞得杨剑昌一夜无眠:7月13日凌晨,深圳某旅行社导游王某和朋友一道来到某迪斯科 舞厅,在跳舞时无意中和他人发生碰撞。王某和朋友主动向对方道歉并准备离开时,却被舞厅管理人员及保安20多人团团围 住,保安用警棍、皮带凶狠殴打王某,王某被打得当场昏厥过去,朋友当即将王某送到附近医院,可是由于伤势过重,王某含 恨而死。 杨剑昌听完受害者亲属痛不欲生的控诉,义愤填膺:“这些娱乐场所究竟怎么了?即使消费者有过失,也不能把顾客 往死里打啊,太无法无天了!” 他迅速向深圳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敦促这些部门缉拿凶手,严惩犯法者;他还以一名普通人大代表的身份,多次投 书全国人大尽快制订《治安管理法》,用法律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保障市场经济的繁荣。 2004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2005年8月28日,第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8号“主席令” 正式公布该法,并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当杨剑昌从央视《新闻联播》中得知这一消息时,情不自禁地开怀大笑,“咱为百姓亮剑维权又有‘尚方宝剑’了啊 !”因为这部法律的颁布,正是他多年的夙愿。 为消费者维权不收礼 2003年,深圳2600多户购房户上访投诉深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说他们收了购房款却长期不开正式发票, 不办房产证。 经过杨剑昌和同事们多方调查,终于查明该公司虚假注资3000多万元,并利用空壳公司骗取银行贷款,先后开发 了4个楼盘、11栋高楼的3100多套商品房,其中2600多套已售出,共收到售房款近10亿元。 不仅如此,该公司还大量拖欠28家企业的工程款和货款,导致这些受害企业面临倒闭,上万名工人面临下岗的危险 。许多人情绪激动,其中有800多人到深圳市政府上访,把深南路堵了近3小时。 在杨剑昌等人的艰苦努力下,他们所反映的问题,终于引起了国务院和时任深圳市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根据中央和省、市领导的指示,公安、税务、建设、房管等部门迅速出击。在强大的压力下,该公司终于悬崖勒马, 给2600多户购房户补开了发票,补办了房产证,并向税务局补缴了2.6亿元税款,还向施工单位返还了所欠的1.3亿 多元工程款和应付货款。 在此案调查期间,杨剑昌为人民群众无私无畏、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感动了广大群众。 当他们看到杨剑昌身体孱弱却顶住压力,以铮铮铁骨去碰硬,而且日夜不停地为老百姓东奔西忙时,他们出于感激之 心买了一些营养品,想送给杨剑昌补补身子。 但他为了躲避这些上门送礼者,只好时常躲到小店买饭盒吃快餐,吃完后又赶忙跑去朋友家串门,让送礼者怎么也碰 不着。但是,没有想到有一天深夜,杨剑昌在家门口小道的路口上,却和几个送礼者“狭路相逢”了。他们提着一袋袋礼物, 想到杨剑昌家里坐坐,但都被他婉言谢绝。 由于他的执着,这些送礼者始终摸不着门,只得打退堂鼓离去,直到问题最后得到妥善解决。 群众们无奈,只好用最通常的感谢方式——送了一面锦旗给杨剑昌。 建议授予消委会“双重监督职权” 2005年4月,杨剑昌高票当选深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同年8月,杨剑昌开始在办公室设立“人大代表接访室” ,用每个月的两个半天时间接待来访的群众。 杨剑昌将一块醒目的“市人大代表杨剑昌接访室”牌子挂在了消委会办公室。首个接待日就有近200个群众来访, 有的人在前一日晚上就来排队,由于人多只能采取拿号排队的形式。一上午,杨剑昌就接待了35人。 他还专门制作了“深圳市人大代表接访表”,将每位来访者反映的情况写在表上,附上自己的处理意见,通过市人大 转给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有关部门在一个月内将处理情况答复给他,对久拖不决的问题他就向有关部门提出质询,并将情况 报告有关市领导或转新闻媒体曝光。 从2005年8月到2007年8月两年时间里,杨剑昌共接访48批800多人次,绝大部分问题在他的监督下得 到了有关部门的妥善解决。 不仅如此,他还解决了7宗死亡事故及59宗伤害赔偿案,为不少弱势群众维护了合法权益,为许多上当受骗的消费 者讨回了公道。 从2006年3月至今,他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案发一线,对潲水油、黑凤爪、黑作坊、黑光盘生产店、黑炼金厂 、黑心棉加工厂、黑矿泉水厂、地下屠宰场、工厂废水排污等进行暗访,并现场监督打假和整治行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 财产和健康安全。 杨剑昌在当深圳市人大代表的7年时间里,常常忘我地调研社会问题和民生疾苦,一共向各级政府提出议案150多 个,累计35万多字,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交通和综合治理等各个方面。 2004年9月至2005年12月,杨剑昌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多次到全国16个省、市走访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 组织,了解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并结合自己丰富的维权工作实践,用一年多时间写出了一部长达10万 字的调研报告——《中国消费市场发展与监管现状及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 该《建议》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建议国家授予消委会“双重监督职权”,使其能够监督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行政 部门、监督消费市场,并成为协调工商、质检、旅游、国土、农业等各部门行政事务的“监督”部门,从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提供坚强的体制保证。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2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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