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不满特别费案检方笔录不实控告检察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5日03:5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由于不满特别费案检方笔录不实、标准不一,特侦组检察官办案偏颇等原因,马英九本月3日委托律师向台北地检署递状控告特侦组三名检察官侯宽仁、沈明伦及周士榆涉嫌伪造文书、渎职等罪。

  据报道,在控告侯宽仁伪造文书罪部分,告诉状指出,侯宽仁在特别费办案上偏颇,制作证人吴丽洳笔录时,涉有不实情形。告诉状还表示,侯宽仁还将不实笔录引用为结案证据提起公诉,亦涉及行使伪造文书罪。这部分已由地院、“高院”认定笔录不实。律师并附上地院关于“断章取义”、“高院”关于“显不相符”的判决书内容,作为笔录不实的证据。

  在告侯宽仁等三名检察官渎职罪部分,告诉状指出,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等人,侦办前高雄市政府台北办公室主任陈雨鑫以6张他人发票报支前高雄市长谢长廷市长特别费2万余元(新台币),明知陈雨鑫所涉及刑责是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却以伪造文书罪论罪。台北地检署已受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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