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强化党风廉政规定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5日10:56 云南日报

  昨日,记者从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为使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过一个快乐、健康、文明、和谐的春节,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据悉,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执行中央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精神。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活动和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违法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在全社会倡导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记者 李惠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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