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作业时轧死一行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5日13:28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张蕾通讯员张鹏)一名女环卫工人在驾驶作业车进行道路清扫的过程中,不慎将一名行人碾轧身亡,后被公安机关认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全责。记者上午获悉,环卫工人李某因涉嫌犯有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诉至海淀法院。

  48岁的李某系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队的职工。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1月1日12时许,在海淀区阜城路裕龙大酒店东路口东侧,李某驾驶着中型专项作业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进行道路清扫作业。此时,被害人杨女士在机动车道的路缘带内行走。李某驾驶作业车的右侧清扫盘撞到杨女士后,右后轮继而将其碾轧,造成杨女士当场死亡。

  经海淀交通支队认定:李某驾车行驶中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杨女士无责任。后李某被抓获。检察机关认为,李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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