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医保报销申报应在1月20日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5日14:48 BTV《特别关注》

  记 者:兰玲

  摄 像:王陆华

  女播:【导语】

  男播:下面这条消息要看仔细了,跟大家的生活是息息相关,说的是医保报销。

  女播: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医保参保人员在2007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应于2008年1月20日前申报。

  【正文】

  根据规定,医保参保人员去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今年1月20日前,到参保单位或社保所申报,参保单位和社保所应及时将费用申报到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

  医保报销的高峰期一般出现在当年10月到第二年2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解释,出现报销“拥挤”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医疗保险人群在扩大,目前全市医保参保人员已达到910万,今年以来报销金额达到8.7亿元,比去年增长25%。二是报销范围发生变化,过去门诊报销费用占报销比例的25%,而今年则增加到52%。三是本市今年启动了门诊费用上传工作,现在手工报销和门诊上传两种方式并存,增加了不少工作量。对此,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将加快门诊上传系统建设,最大限度缩短报销周期,争取在春节前将积压的医药费全部报销,不拖欠。

  另外,原来医保咨询电话63167900已停止使用,市民有医保问题,可以拨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热线12333。涉及就业、养老的问题,也可以拨打这这个电话咨询。

  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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