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细节 广州开始摸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5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不符合劳务派遣条件的岗位,要改签订劳动合同

  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报道:广州市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已有所动作。记者昨天获悉,市劳动保障局已经下发《关于填报劳务派遣情况调查表的通知》,对目前所有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广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有关通知要求,上述单位必须上报是否使用劳务派遣、是否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是否订立劳动合同、使用劳务派遣的员工人数、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是否同工同酬、劳务派遣的员工是否参保、何地参保等内容。

  据了解,劳务派遣过去劳动争议较多,全国人大已明确,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如不符合使用劳务派遣条件的岗位,今后用工单位如继续使用该劳动者,要改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编辑:日月)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