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采用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迁出旧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01:3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郭爱娣)昨天,北京市政府宣布,为改造旧城居民住房条件,北京启动“申请式疏散”,对外迁居民给予货币补助、优先供应保障住房等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迁出旧城,降低旧城人口密度。

  城四区今年正在开展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房屋修缮和市政改造工作,对城内44条胡同、1474个院落进行改造,涉及居民1万户。市建委住房保障办副主任李西燕介绍,改造重点有四方面:基本完成对五类危险住房的改造;对文保遗迹,重点四合院进行修缮、整治,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结合重点区域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适当疏散旧城人口,优先解决低收入家庭困难住房。“市政府安排10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直管公房房屋修缮及外迁补助,各区还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应配套资金。私房由产权人负责修缮,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单位自管房产由各产权单位负责修缮。”

  李西燕说,旧城人口疏散要坚持居民自愿原则,由原来的“拆迁式疏散”,改为“申请式疏散”。愿意迁出原居住房屋的,政府提供多种安置方式,符合保障住房供应条件的居民,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审核供应。“比如,在崇文区草厂三到十条地区,愿意自愿搬走的政府给你安排弘善地区的房源,不愿走的您就在这儿,政府出钱帮你修房改善条件,来去都可以自由选择。”

  李西燕表示,本次改造将原来不规则的私搭乱建进行统一规整,在正式房屋前,将自建房改成厨房,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结构上与正式房分开,待将来具备条件后再逐步拆除。院内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并铺设渗水仿古砖。院内空地部分统一种植花草。

  李西燕还明确表示,旧城内危房改造的任务必须由政府承担,不能交给开发商,开发商会追求利润、容积率和规划面积。

    北京44条胡同年内完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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