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打击5类非法证券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12:03 CCTV《第一时间》

  新年刚到,中国股市算是迎来了开门红。为了让证券市场更加规范,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四部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整治各类非法证券活动。

  非法证券活动是指典型的涉众型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五大类,一是冒充“股神”,骗取钱财。 二是无中生有,兜售“原始股”。 三是暗中坐庄,操纵股价。 四是非法募资,违规理财。五是黑嘴荐股,买入即套。针对不法分子以转让股份等方式,销售所谓“原始股”的非法证券活动,《通知》规定:对公司或公司股东向社会公众擅自转让股票行为问题进行了界定。通知指出,公司、公司股东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应当追究其擅自发行股票的责任;公司与其股东合谋实施上述行为的,公司与其股东共同承担责任。《通知》还明确规定,擅自发行证券的,根据犯罪事实,依照刑法分别追究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未经批准经营证券业务,涉嫌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首次查处虚假申报操纵证券市场案

  在过去一年里,证监会协助公安部督办的8起重点案件全部侦查终结,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取缔非法中介机构19家。 中国证监会昨天还通报,已在近日依法严惩了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周建明,除没收周建明违法所得176万余元外,还处以176万余元的罚款。

  利用虚假申报操纵证券市场,是指通过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的手段,影响证券的正常价格或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对相应股票的供求和价格走势的判断,诱导其跟进买入或卖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据证监会调查,2006年6月26日,周建明通过徐某账户,在上午10点41分至11点2分的21分钟内连续挂出61笔买单,申报买入大同煤业4009万股。申报价格从第1笔的10.22元提高到第61笔的10.59元,并在10点42分至11点4分期间全部撤单,平均每单驻留时间1分钟至2分钟,最短驻留时间为31秒。在最后一笔撤买的8秒钟后,周建明以10.36元卖出99.9万股,随后又在3分钟内以10.36元卖出330多万股。

  此外,据调查,在2006年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周建明还以同样方法,先后操纵四川路桥、G同科、G中海等14只股票价格,共获取违法所得176万余元。证监会表示,周建明频繁大量买入申报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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