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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山上出事的红色福克斯司机昨已被刑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01:34 都市快报
龙井山兜风 是很多杭州人的爱好 记 者 全悦敏 摄 影 韩 丹 1月5日凌晨3:33,一辆红色福克斯轿车在龙井路龙井新八景附近,因操作失误,整个车的右侧与一棵行道树猛烈擦碰,车内一乘客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交警怀疑司机酒后驾驶(本报1月6日第2版曾报道)。 司机被刑拘 昨天,1984年出生的司机潘某已经被刑拘。作为一起单方事故的肇事司机,他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他名下的那辆红色福克斯作为肇事车,昨天静静地停在玉古路停车场。 停车场里满是各式各样受了伤的车子,这辆红色福克斯停在最角落里,牌照是浙A·×××F2,是一辆新车,去年10月22日上牌。 整个车的右侧面全部被刮擦过,车门凹陷,车身上全是一道道白色的擦痕,右后车门的车窗碎了,空洞地张开着,在车祸中死亡的邵某当时就坐在靠右后车门的这个位置,当车与树擦碰的瞬间,他的头部也与车和树撞上了。处理事故的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他的右前额已经变形。 事故中的其他4个人,当晚做完笔录后都各自回家了(事故发生时车上一共3男3女,一男子死亡,司机被刑拘)。他们各自回顾了事故发生的前前后后。 龙井山兜风 是很多杭州人的爱好 事情要从1月4日晚上说起,那天是周五。红色福克斯车上除了死者和司机之外的另一个男性周某,带着女朋友在西城广场一家游戏厅打游戏,打的过程中,周某给从小到大的好朋友潘某(肇事司机)打电话,叫他一起出来玩,于是潘开了红色福克斯出门了。 见了面,潘觉得打游戏没劲,提议去KTV唱歌。然后潘打电话叫来两个女孩,其中一个是潘的网友,另一个是女网友带来的;潘又叫来邵某(事故中的死者),邵是潘以前的同事,关系不错。 就这样,6个人一起去唱歌。 从晚上10点唱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其间的包厢费、超市买的酒水、零食等费用,三个男孩子分头付了。散场的时候,有几个人喝多了。 肇事司机潘某后来说,这时,邵某提议去龙井山兜一圈,当时潘想想也不远,就去了。 (“龙井山兜一圈”的提议,对于杭州的有车族并不陌生,因为龙井山是很多有车族时常去兜风散心的地方——边开车边听歌边聊天……也有不少人夜晚喝了酒之后开车上山,去龙井的弯道“爽一把”,把这里当成了电影《头文字D》里的秋明山,于是龙井路就成了事故多发地。管理此地的景区交警,因为经常接到事故报警,就给山上的树木编了号,方便大家报警,也方便交警尽快找到事故现场。我们去事故现场时,在龙井新八景附近看到一棵树树皮没有了,还有明显的红色油漆擦痕。跟民警核对,民警说:“不是这里,在龙路335号路灯旁边。”又随口说了一句,“那里被撞过的树太多了……”) 没有人想到,他们上山没多久,就出了事故。 那个丧命的拐弯处 在“龙路335” 约他们出来玩的人 心情很复杂 他们是从龙井路东向西上山的(茶叶博物馆往满觉陇方向),经过龙井新八景入口,经过27路公交车南天竺站,一个个急弯下来,大约行驶十几分钟,到了“龙路335”路灯前的转弯处,红色福克斯偏离了车道,车右侧从头至尾,猛地擦到了行道树。 车在“龙路335”路灯下停住了,几个人都下了车,以为只是一般的车子擦伤,再回过头来看看人,惟独少了邵某——他已经无法下车了。 约他们出来玩的人 心情很复杂 事故发生后,潘某、周某等人都被带回交警大队做笔录。交警说,几个人都吓傻了。3个女孩子受了惊吓,问什么都说不知道、不记得了。而两个男生,司机潘某和约潘某出来玩的周某,都说很后悔。 潘说,当时选择开车,是因为他和周都住在城西,觉得路那么近,应该没什么问题。“一念之差,一时逞能,犯了无法挽回的错”, 潘某除了后悔还是后悔。 而周某的感受可能更复杂,因为他是一家单位的专职驾驶员。 调查结束后,景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徐巍勇单独找他谈话,“你自己也是一个专职驾驶员,怎么会让朋友酒后开车呢?你不仅不劝阻,还要坐这辆车,这不是害了自己的好朋友吗?” 周某沉默了很久,只是说后悔。 第一后悔当时同意去唱歌,“要是好好地打游戏,也就不会喝酒,就没这回事了。”第二后悔就是没有劝潘某不要开车,周说,他也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他在KTV里已经帮潘挡了不少酒,但是最后他也觉得路近,潘也喝得不多,应该没事。 年底了 酒后驾车高发期到了 景区交警大队辖区,是杭州酒后驾车比较频繁的地方。发生在景区的酒后驾车事故,这几年见报的都是大事,如西湖隧道的戴安娜式车祸、北山路保俶路路口撞死两位过马路老人的蓝色丰田轿车……因此景区交警长年累月在辖区不定点、不定时地严查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的高发期一年有两个,一是夏天,一是春节前后,而后者更严重。因为年关到了,各种各样的聚会请客都很频繁,很多平时不喝酒的,或者不酒后驾车的人,这个时候也可能顶不住喝酒了、酒后开车了。 从2006年开始,景区交警大队每年年底都给辖区的单位发公开信,要求年终聚会时提醒大家不要酒后驾车,对于要开车的司机不劝酒,对于试图酒后驾车的司机要劝阻,等等。 交警再次提醒,各位司机要严格自律,不要抱侥幸心理,酒后坚决不开车。同时,如果发现一起喝酒的朋友试图酒后驾车,你一定要极力劝阻。 从龙井路上山往满觉陇方向大约行驶十几分钟,就到了“龙路335”路灯前的转弯处。这是摄影记者从副驾驶座位置拍摄到的福克斯撞击点。 新闻重读 (本报1月5日第13版报道) 日本新道路交通法 对酒后驾车设三大罪名 车辆提供罪 酒水提供罪和同乘罪 据日本《东京新闻》1月3日报道:日本爱知县一宫市有人因为酒后驾车,这辆车总共被罚了140万日元,约合9万人民币。 事发2007年10月29日凌晨,爱知县一宫市一家游戏机店的工作人员和另外5名年轻男女共乘一辆车回家。这辆车因超载被警察拦下,但司机加速欲逃,往前开了大约1公里被巡警截下。经酒精测试,司机属酒后驾车。警察当场将司机逮捕。 警方对司机处以30万日元的罚款,对明知司机喝过酒但还是让他开车的车主罚款30万日元,对明知司机喝过酒不但不制止还坐他的车的4人,每人罚款20万日元,罚款总额高达140万日元。 酒后驾车一直是导致日本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去年9月19日,以严惩酒后驾车为主要内容的日本新道路交通法正式生效。 新法规加重了对酒后驾车者本人的处罚,违规者将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约合9300美元)的罚款,还新设了“车辆提供罪”“酒水提供罪”以及“同乘罪”等新的罪种。 “车辆提供罪”规定,明知对方饮过酒仍将车借出的,与酒后驾车者同罪。 “酒水提供罪”适用于明知客人驾车但仍提供酒水的餐饮业者。 “同乘罪”适用于明知对方饮过酒但仍然要求对方开车送自己的乘客,将同时被处罚。 以往这些行为在日本刑法中只被视作辅助罪,但新交通法认为对这些“助长和容忍”酒后驾车的行为必须明确责任、处以重罚。 数据显示,日本新交通法实施后一个月,酒后驾车事故比同期减少了41%。 ▲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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