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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职业资格相关活动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09:41 天津日报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予以保留并向社会公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各种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予以取消 □组织实施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刘铮)中国政府网7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期对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 这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各类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 通知强调,凡是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予以保留并向社会公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各种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予以取消,如确有必要保留,由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同时要全面治理职业资格考试、鉴定等活动中的混乱现象。 通知要求,各类职业资格的考试、鉴定等有关收费,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收费政策。组织实施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认真检查与各类职业资格相关的收费活动,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国办通知要求,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要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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