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运作救了他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07:33 大河网-大河报
商业化运作救了他们
何慧丽在昨日的城乡合作联谊会上

商业化运作救了他们
何慧丽

  商业化运作救了他们

  “这米吃起来真的很香。”郑州市民杨进方说。1月8日,杨与30多名郑州市民一起来到兰考县南马庄村,参加了由何慧丽组织的“郑州——兰考城乡互动联谊会”。

  这场联谊会是何慧丽回归兰考县所操作的第一件事,以继续扶持南马庄,帮农民卖大米。而在南马庄,杨进方也终于品尝到了“传说中南马庄无公害大米”。杨说,以前他从报纸上看到过南马庄大米的报道,也即当年吸引国内各大媒体广泛报道的“教授卖大米事件”。

  2005年年底,在何慧丽的建议下,南马庄村支书、大米生产者合作社理事长张砚斌将协会会员种植的无公害大米拉到了北京,先后在乌有之乡书社、个别超市、社区等地方进行销售。因为这种农民直接进城卖粮的原始销售模式,再加上温铁军、何慧丽等专家、学者的参与,卖米事件很快就引起全国媒体的炒作。

  在受到赞赏的同时,一些媒体也提出了非议,其中认为教授卖米是“非市场化”的观点支持者颇多。事后,何慧丽对此事进行反思,在温铁军“不要让农民轻易上经济项目”的观点的影响下,何慧丽甚至一度要放弃专业合作社,但张砚斌等南马庄、胡寨村的农民坚持要做下去。

  1月8日,开封市委党校副教授陈括分析说:“事实证明,应该尊重农民的选择,农民的想法很朴实,他们就是要赚钱,合作社必须走专业化的路子。”

  作为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的理事长,体验到进京卖米的难处后,张砚斌一度也想放弃,但最终选择了坚持。两年后的今天,再次提起南马庄的无公害大米时,张砚斌已经清晰地意识到,是商业化运作救了他们。

  2006年年初经历卖米难后,当年5月,经过商议,张砚斌就放弃了“南马庄无公害大米协会”,而直接到兰考县工商局注册了“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尝试引入股份制,并进行商业化运作,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

  2006年12月,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创建了大米加工厂,从山东、福建等地购买了价值80多万元的加工设备,建立了现代化的大米加工生产线。“共有20多个社员入股,最低入股5000元,最高入股10万元。”张砚斌说。

  2007年,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进行了土地入股试验,将各户零碎的土地以入股的方式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生产,机械化耕作,进行有机水稻种植。

  2007年10月20日前后,南马庄有机水稻成熟。张砚斌和合作社社员一起四面出击,分头联络,在保证北京市民“购米包地”需求的基础上,他们成功地与深圳市秦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市米博士商贸公司、广东东莞海关等企事业单位达成供货协议。

  除了大米生产,南马庄村民还成立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发展会员143名,发展百灵菇大棚180多座,还投资10万元创建了菌种厂,收入可达100万元。

  南马庄的农民合作社真的开始赚钱了,这让何慧丽看到了让农民增收的可行性以及专业化合作社的前景。而在这以前,何慧丽一直坚持“让农民增收非常难”的观点。

  对此,陈括说:“只有真正地让农民增加收入了,才能长久,否则只能是轰隆一阵子。”

  城乡互助“双向可怜”

  除了突出自己“政府官员”的身份外,何慧丽还多次提到“生态文明”,这个概念正在为她带来更多的契机,她非常融洽地将自己原有的城乡互助理论融入到生态文明的体系中去。

  何慧丽认为,生态文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你可以不关心三农,但你必须关注食品安全、空气新鲜、水健康等生态安全问题,这就与三农问题联系到一起了。”

  何慧丽认为,要想唤起人们真正关注生态文明、关注三农,就必须进行城乡互助合作建设。何慧丽所设想的合作社的理想状态是——在大中城市及它所能辐射到的农村间建立合作社,使城市与它周边农村间良性互动,市民与周边农民建立和谐的关系,并直接享受到有机耕作带来的生态利益,“吃上放心食品”。

  昨日,以老干部为主的30多位郑州市民在与当地村民联欢之后,参观了村民们的黄河自流灌溉稻田、百灵菇大棚等,现场体验到了这些农产品的“绿色”生产流程。在何慧丽看来,城里人能够直观地看到这个流程很重要,也是城乡互动的一个切入点。

  1月7日,何慧丽曾在郑州约见郑州市农业局官员寻求支持。“看能否在郑州找10个社区,跟兰考农村建立城乡互助联谊关系,嫌兰考远的话,跟中牟农村合作也行。”何慧丽说。

  “关注三农绝不仅仅是可怜农民,而是一种双向可怜的问题。因为,城里人天天吃那些有毒食品(非绿色食品),也是非常可怜的。”何慧丽说。她认为,建立城乡互动合作,一是要减少交易中间环节,互惠交易者双方,二是要实现多重交往。合作社是农产品的物质交流平台,消费者消费和生产者生产好像是一个经济关系,但实际上,双方除经济关联外,还会渗透社会关联和文化关联,承载着社会和谐因素。何希望通过这些产品做载体,呈现城乡良性互动的文化,更注重人和人的多重交往关系,而不是“一次性”的交易。

  何慧丽举例说:“像在北京举行的米价听证,合作社就提出了生态价格的概念,这是农民很可贵的进步。”

  何慧丽第三次回归兰考,接触的仍是张砚斌等南马庄、胡寨村等兰考农民,但她所面对的局面则明显改变了很多。在轮番出现的各种新命题面前,在“生态文明”的契机面前,作为一个“农民的引路人”,何慧丽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无论她在自我意识中是一个有良知的学者,还是一个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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