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斗门新常小学预收今春课本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09: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国家已经决定从2007年秋季起,全面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为什么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新常小学,在2007年11月还向孩子预收了2008年春季开学每人50元到80元不等的课本费,曾找学校询问,但始终没有结果”,2008年1月8日上午,家住西安市长安区斗门的黄女士对此事提出质疑。

  1月8日下午,记者带着疑问来到学校对此进行调查了解。15时许,正逢课间,记者随机在学校的操场上向正在玩耍的几名小学生了解收费情况,当问及是否学校提前收了今年春季开学的课本费时,二年级的多名小学生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收了,每人54元,其中4元是电影费,2007年的秋季课本费也收了。”接下来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该校已经收取的2008年春季开学的课本费,因年级的不同,分别收取了每人50元到80元不等的费用,情况与黄女士反映的基本一致。

  随后记者欲通过一位教师找学校校长进一步了解情况,被告知校长外出开会不在学校,后来记者找到了学校教务主任薛政选老师。记者讲明来意后,薛老师的第一句话就是“这费近期就退给学生,费用确实是收了”。随后他向记者解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他说,2007年11月为给学生定下学期的课本,学校就按照惯例向全校6个年级的110余名学生收取了每人50-80元不等的课本费。但到12月中下旬,省、市、区教育部门有关国家从2007年秋季起,全面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的文件才传达到校,此时收取的费用已经交到了街道办事处教育组,所以才出现了家长投诉的情况,目前学校正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近期尽快向学生退还这笔费用。他再三表示,这是国家给农民推行的好政策,国家为农民做的大好事,学校必须认真严格执行。

  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西安市教育局资金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已经决定从2007年秋季起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教科书,省、市教育部门已于2007年12月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收取的2007年秋季农村小学、初中课本费要如数退还学生(目前因客观条件,各地进展情况有差异),同时要求2008年春季开学禁止再向农村小学、初中生收取课本费,已经预收的必须限期退还,违反规定者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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