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城区拟实行烟花爆竹禁改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10:0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为增添春节传统节日气氛,铜仁市政府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暂行管理办法》讨论稿,拟将该市现行的城区禁放烟花爆竹政策调整为春节期间(腊月二十九至正月十五)在规定的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暂行管理办法讨论稿明确了政府不鼓励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组织本居住区的居民通过制定居民公约和业主公约,约定本居住区内是否燃放烟花爆竹。但下列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等禁火区及其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科研单位及企事业单位生产区;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通讯、电力、燃气、自来水、军事等重要设施周围;花坛、绿地、林区、名胜古迹、旅游景点等场所。

  为充分尊重广大市民的意愿,铜仁市政府通过政府网站、短信平台等媒介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届时将根据市民反映情况再作出是否调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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