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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给黑网吧房东被重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15:00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海涛报道 近日,由于多次向无证经营者提供场所,一家商铺被平湖街道执法队依法处罚2万元,这是龙岗区首次按照新条例给违法房东开出的巨额罚单。 据了解,平湖街道执法队在近日的一次查处行动中对山厦杉坑内环路4号楼两家商铺经营 “黑网吧”再次依法取缔,并暂扣电脑8套。该栋楼的商铺从2007年5月份至12月份分别开过9家 “黑网吧”,均被街道执法队依法取缔,共没收电脑主机148台,显示器156台。鉴于该栋楼的商铺多次反复经营“黑网吧”,甚至有两家商铺在一个月内被查处两次,平湖街道执法队根据深圳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对房东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条件的行为依法查处,对其开具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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