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牧民委员会将开展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08:3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青海省村(牧)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六届村(牧)民委员会的三年任期至2007年12月底届满。全省村(牧)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从2007年12月开始至2008年6月底结束。

  全省4164个村(牧)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将按照准备、选举、干部培训、修订和完善制度及检查验收和总结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准备阶段,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主要是成立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进行村干部民主评议。二是选举阶段,从2008年2月至2008年6月。主要是确定选民资格,依法确定候选人,并接受选民的监督审核,依法进行正式投票选出主任、副主任、成员等,产生新一届村(牧)民委员会,在乡镇级人民政府主持下,进行工作交接,健全村(牧)民委员会下属机构等。三是干部培训阶段。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能力。四是修订和完善制度阶段。新一届村(牧)民委员会产生后,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修订和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为主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五是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作者: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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